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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45号)

发布时间:2020-03-22  所属栏目:通知公告  点击次数:4562  返回上页

        为推动疫情防控从“全面阻击”向“精准防控”转变,从全面封控向网格化管理转变,根据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现就全市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3月23日零时起,社区(村组)人员、车辆恢复正常出行,居民戴口罩、体温监测正常即可通行。社区(村组)常态化开展健康筛查,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二、社区(村组)根据实际情况,保留部分现有哨卡,作为应急备用,拆除影响公共交通、消防应急通道、小区人员车辆出行的哨卡和影响复工复产复市、居民生活的硬隔离设施。社区实行24小时值班。

       三、社区(村组)按网格化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和公共服务等工作。加强小区(自然湾)内部巡逻,防止人员聚集、扎堆、串门,禁止聚众赌博,重点做好居民健康筛查,对发热病人按照有关要求及时送诊。加强重点人员管理,对境外来黄返黄人员及时排查登记上报,对治愈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等做好跟踪服务。加大对独居老人等特殊群体关心关爱力度。

       四、社区“第一书记”、社区临时联合党委成员继续坚持在社区工作,社区结对的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统筹安排3-5名党员干部下沉社区协助开展工作。除继续坚持在社区工作的党员干部外,其他下沉党员干部返岗工作。返岗的“双报到”党员干部继续承担相关责任,做好包保对象健康监测、加强困难群众关心关怀、参与社区志愿服务等工作。

        五、自3月23日零时起,恢复城区正常交通秩序,取消私家车单双号上路行驶限制,全面恢复网约车正常运营。城区各条公交线路全面恢复正常运营。客运班线有序恢复。

        六、自3月23日零时起,除保留全市(含大冶市、阳新县)高速路口进出通道、351国道枫林镇与江西省交界处、高铁站(火车站)等19个交通管控点外,全面撤除我市其他交通管控点。

        七、限制清单内的市场主体,主要包括人员聚集度高、场所相对密闭的影剧院、棋牌室、游艺厅、书店、网吧、舞厅、酒吧、咖啡厅、茶室、KTV、公共浴室、足浴店、美容店、健身房、培训机构、堂食类餐饮等,疫情解除前不得复工复产。限制清单外的市场主体,在做好各项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五到位”措施的基础上,可自行复工复产,不需审批。恢复运营的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戴口罩、查健康码、测体温、防人员聚集等措施。

        八、全市机关事业单位3月24日恢复正常上下班。

        以上各项措施除有明确时间要求的,自通告下发之时起执行。

 
黄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3月22日


来源:黄石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