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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44号)

发布时间:2020-03-18  所属栏目:通知公告  点击次数:4557  返回上页

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落实分区分级差异化防控策略,有序推进车辆和人员流动,现就我市城区私家车通行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3月19日0时起,依据黄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第40号通告,符合出行规定的人员,可驾驶私家车在黄石城区按单双号通行(单双号以车牌号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参与疫情防控车辆不分单双号正常通行。


二、继续严格规范管控离黄返黄通道,离黄返黄车辆当日不受单双号限制,但需符合市防控指挥部第38号通告明确的通行条件,接受检查后放行。经高速公路出省的,还需办理车辆电子通行证。


三、当前社区、小区管控依然十分关键,为有序释放人流车流,小区内私家车实行单向通行,原则上只出不进。


四、对违反单双号通行的车辆,由交警部门严格按照违反禁行规定予以处罚(罚款100元、扣3分)。


五、所有车辆司乘人员必须持“绿码”、戴口罩,服从各项疫情防控管理要求。


六、车辆驾驶员应确保车辆状况良好,自觉遵守交通路口信号灯指挥,避免发生交通事故,维护正常交通秩序。


希望广大市民群众继续理解、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凝心聚力,众志成城,合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力争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早日全面步入正常轨道。



黄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3月18日


来源:黄石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