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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43号)

发布时间:2020-03-14  所属栏目:通知公告  点击次数:5499  返回上页

为有效应对境外疫情输入风险,维护正常疫情防控秩序和生产生活秩序,切实保障市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进一步加强境外入(返)黄人员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境外入(返)黄人员,无论中国公民或外国公民,无论通过境外直接进入或从国内其他城市中转进入,必须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接待单位或住宿酒店如实申报健康登记,自觉配合属地疫情防控部门落实集中隔离观察、检验检疫等疫情防控措施。

二、对境外入(返)黄人员刻意隐瞒接触史、旅居史,故意谎报病情或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危险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隔离医学观察和治疗费用由本人承担。

三、宾馆、酒店等要严格落实入境人员临时住宿登记报告义务,接待单位、社区(村)应按规定将入境人员相关信息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或属地疫情防控部门报告。对不按规定登记报告入境人员信息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各县(市、区)、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巩固疫情防控成果,有针对性加强对境外入(返)黄人员的登记排查和健康筛查,第一时间掌握有关信息,第一时间采取相关防疫措施。对责任不落实、排查不细致、措施不到位,导致疫情未及时发现、造成感染传播后果的,从严从重追查问责。

五、广大市民要提高防范意识,加强自我防护,无特殊情况暂不要出国(境)。有亲属、亲友从境外入(返)黄的,要及时向社区(村)报告。对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外防输入”工作尤为关键,各地各单位和全体市民务必高度警惕、严阵以待,要进一步筑牢群防群控的人民防线,坚决防止输入型疫情在我市发生和蔓延,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局势。

广大市民对发现的可能违反疫情防控措施的境外入(返)黄人员,请及时拨打举报电话:12345。

黄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3月14日


来源:[黄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