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25年4月1日至30日公布施行的法规政策综述如下:
一、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加快建设农业强国规划(2024-2035年)》
《规划》提出了7个方面重点任务,其中强调了:在全领域推进农业科技装备创新,加快实现高水平农业科技自立自强方面,提出加快农业科技创新水平整体跃升,健全公益性和经营性相结合的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加强基层农技推广队伍建设;推动种业自主创新全面突破;推进农机装备全程全面升级,加强大型高端智能农机、丘陵山区适用小型机械等农机装备和关键零部件研发应用,加快实现国产农机装备全面支撑农业高质高效发展,推进老旧农机报废更新,优化农机装备结构。在全环节完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方面,提出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质增效,支持农民合作社依法自愿组建联合社,鼓励农民合作社开展农产品加工、仓储物流、市场营销等。完善农业经营体系,完善承包地经营权流转价格形成机制,促进农民合作经营,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政策同带动农户增收挂钩。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健全各类市场主体联农带农利益联结机制。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健全便捷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能力建设,引导各类涉农主体向社会化服务领域拓展。创新推广单环节、多环节托管等服务模式,推动服务由粮油作物向经济作物、畜禽水产养殖等领域拓展,由产中向产前、产后环节延伸。在全链条推进农业产业体系升级,提升农业综合效益方面,提出推动农产品加工流通优化升级,完善全国农产品流通骨干网络,优化产地冷链集配中心布局,推动有需求的县乡村加强田头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健全县乡村物流配送体系,鼓励大型电商平台、物流、商贸等主体下沉农村,发展农村电商服务网点;推动农业优质化品牌提升;加快推进农业全面绿色转型。
二、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完善价格治理机制的意见》
《意见》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完善促进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的农业价格政策。健全价格、补贴、保险等政策协同的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完善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和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等政策。优化棉花目标价格政策。鼓励地方因地制宜探索开展蔬菜等品种保险。持续完善化肥等农资保供稳价应对机制。完善承包地经营权流转价格形成机制。二是夯实重要商品价格稳定基础。着眼产供储销全链条,健全促进市场价格稳定的长效机制。加强产能调控,调整优化生产结构,完善配套支持政策,保持市场供需基本平衡和价格平稳运行。加快完善国家储备体系。建立健全关系国计民生重要商品的引导性价格区间调控制度。三是强化重要商品价格异常波动应急调控。统筹加强主要产销区之间、相邻区域之间重要商品联保联供。优化应急物流保障体系,保障重点运输通道畅通、运输枢纽稳定运行。及时有效开展价格异常波动应急调控,加大储备调节力度,加强预期管理、市场监管,引导价格平稳运行。
三、商务部、卫健委等12部门联合出台《促进健康消费专项行动方案》
《方案》细化完善促进健康消费的重点举措,并提出10个方面的重点任务。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加强优质农产品产销衔接,鼓励批零企业设立优质农产品销售专区、专柜,组织专场销售活动。二是鼓励企业加强工艺研发、产品创新、品质管控,着力发展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三是按照消费促进总体工作安排,统筹全国展览展销、交易大会、宣传推广等活动,促进健康产品消费扩大。深入实施消费品“三品”专项行动,分级打造中国消费名品方阵,开展促进食品工业提质扩需活动,扩大优质健康食品供给和消费。
四、人社部、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的通知》
《通知》(人社部发〔2025〕18号)明确延续实施2项稳岗惠民政策举措:一是助力企业稳定岗位。对不裁员少裁员的参保企业继续实施稳岗返还政策至2025年底,中小微企业按不超过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大型企业返还比例不超过30%;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二是助力劳动者提升技能。继续放宽技能提升补贴政策参保年限并拓宽受益范围至2025年底,对参保缴费满1年、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参保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发放技能提升补贴。加强重点支持,在每人每年可享受1次补贴的基础上,对取得急需紧缺职业(工种)证书的,还可增加2次补贴次数。同时,强调要持续做好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费、价格临时补贴等保生活待遇发放和大龄失业人员保障工作。
五、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民营经济促进法》
《民营经济促进法》自2025年5月20日起施行,针对民营企业关切问题,作出针对性制度安排:一是在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方面,规定国家实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保障“非禁即入”。二是在平等使用生产要素方面,规定国家保障民营经济组织依法平等使用资金、技术、人力资源、数据、土地等要素和公共服务资源,做到“一视同仁”。三是在同等受到法律保护方面,规定民营经济组织及其经营者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经营自主权等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强调“不得侵犯”。
六、国务院公布《关于修改〈快递暂行条例〉的决定》
《决定》(国务院令第806号)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主要规定了以下内容:一是完善快递包装治理原则。规定国家完善综合性支持政策,推进快递包装绿色化、减量化、可循环,鼓励使用可降解、可重复利用的环保包装材料。二是强化快递企业主体责任。针对快递包装要求不明确、快递企业包装义务缺乏法律依据、快递包装行为外部监督不足等完善制度措施,并对违法行为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三是健全协同治理机制。明确政府部门、企业、快递用户在绿色包装研发生产、减少二次包装以及包装物回收利用等方面的责任,形成治理合力。
来源:中国供销合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