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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供销社多措并举强化社有资产运营管理

发布时间:2018-05-04  所属栏目:监事工作  点击次数:5780  返回上页

2018年3月底以来,黄石市供销社结合实际,以开展社属企业资产出租情况检查为契机,进一步总结经验、查找短板,切实加强社有资产运营管理,着力防范社有资产流失。

一是完善社有资产监管体系。成立由市社主要领导担任主任的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明确直属企业改制后剩余资产由黄石市隆祥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集中经营管理,重大资产出租、处置由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民主决策,供销社监事会负责对社有资产出租处置情况进行全程监管。

二是健全社有资产运营机制。直属企业优良资产的出租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先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评估租金标准,再实行公开招租拍租,租赁合同的签订坚持由法律顾问审核把关后,报市社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和市社监事会审批;边远零星资产由隆祥公司以协议出租方式对外出租,严格按照盘活资产、应收尽收的原则进行运营管理,实现资产收益最大化。

三是强化社有资产基础管理。对直属企业范围内土地房屋资产的座落、权属、面积和出租情况进行逐一登记,严格规范的租赁、处置行为,确保社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市社年初与隆祥公司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将资产出租管理情况与年终目标考核结果挂钩,市社监事会不定期对社有资产出租的审批程序及合同签订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目前,市社直属企业出租资产均签订了出租协议,出租收入实现应收尽收,杜绝了资产流失现象。

           四是规范资产收入管理使用。市社直属企业针对43处出租资产分布范围分散、资产质量良莠不齐的实际情况,坚持采取公开招租与协议出租相结合的方式,不断挖掘资产运营效益。出租资产收入除照章纳税外,主要用于管理人员的工资福利、离退休人员的退休补差及医疗保险,职工住房物业维修、改制人员安置、支农扶农、社区共建及合作事业发展等,为维护系统内部稳定,服务“三农”发展提供了资金保障。(冯国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