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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供销社2018年上半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发布时间:2018-07-05  所属栏目:廉政建设  点击次数:3222  返回上页

今年上半年,我社党组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市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要求,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抓在平时,抓在日常,不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有效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上半年工作情况

(一)精心安排部署,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

1、压实主体责任。制定下发了《2018年市供销社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要点》,确定了全年6方面18项重点工作。落实责任分解制度,根据班子成员职责分工及全年工作要点,细化分解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由党组书记同班子成员、班子成员同分管单位(科室)负责人层层签订《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责任书》,确保责任压力层层传导到位。实行主体责任包办制,各班子成员挂点联系包办一个支部的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2、落实“一岗双责”。社党组班子始终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来抓,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考核。2018年上半年,社主要领导亲自主持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6次,切实加强廉政教育,精心部署和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真正做到思想上重视、工作上有安排、行动上有措施。不断强化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严格执行班子成员与分管单位(科室)谈话制度,通过多种措施亲自过问、部署、参与分管单位(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加强廉政教育,思想防线进一步筑牢

1、推进学习常态化。通过多种方式开展学习,不断强化党员干部廉政勤政意识。一是集中研学。上半年以来,以党章党规党纪、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全面从严治党等内容为重点,共组织集中学习20次,其中:传达学习中央、省市纪委通报精神8次,组织观看《逾越法纪的国企 “蛀虫”》《不忘初心 警钟长鸣》等警示教育片2次,邀请专家教授开展专题宣讲1次,开办“供销社讲习室”5期。二是交流促学。党员干部围绕全面从严治党等重点内容撰写心得体会70篇;20人次围绕从严治党主题在集中学习会上进行了深入交流;4名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市社实际,带头为系统党员干部讲授廉政党课,1名领导干部为驻点扶贫村党员干部讲授廉政党课;2名党员干部结合工作岗位和廉洁修养开展专题宣讲。通过各种方式的交流宣讲,有效促进了学而常思,以思促学,进一步筑牢了党员领导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三是个人自学。发放专门读书笔记本,不定期对学习笔记、纪实手册、党员手册等学习内容进行抽查,提高自学成效;充分利用QQ工作群、微信群等新媒体平台,不定期推送学习资料、推荐阅读书目,不断丰富自学内容;扩展学习载体,利用大厅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内容和标语,并在办公楼新增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进机关规范化建设的宣传墙,营造浓厚的宣传学习氛围。

2、开展提醒多样化。一是开展“家风育纪”活动。发动各支部党员干部家属签订家庭助廉承诺书,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家庭成员洁身自好、相互监督、相互提醒,共同培育和建设清廉家风。二是开展知识测试。组织市社系统党员干部参加全市开展的十九大精神测试;组织党员干部参加第十九个党风廉政廉政建设宣教月知识网络测试;在未提前通知的情况下,对市社新提拔、交流干部、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进行党规党纪测试,达到了以“考”促学习巩固,以“测”促红脸出汗的效果。三是开展廉政谈话。上半年,市社党组书记同系统党员干部进行集中廉政谈话1次;市社党组书记、分管人事工作党组成员于新提拔、交流干部、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谈心谈话1次;市纪委派驻市民政局纪检组组长与新提拔、交流干部开展集中廉政谈话1次;召开党员干部交心谈心会2次;各分管领导与分管单位(科室)负责人开展谈话7人次。通过坚持开展谈心谈话,廉政关口前移,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各级党员干部认真履责,严明纪律规矩,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等精神,不越底线、不踩红线、不碰高压线。

3、教育实践多样化。一是开展革命传统教育。5月上旬,组织机关全体党员干部、直属各党支部委员及直属各单位负责人25人,前往红安黄麻起义和鄂豫皖苏区革命烈士陵园,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缅怀先烈、感念党恩”主题党日活动,使广大党员接受了深刻的党性教育。6月下旬,组织离退休党支部组织退休党员,赴大冶刘仁八红三军团旧址开展“不忘初心,永远跟党走”主题党日活动,纪念建党97周年。活动现场,退休老党员重温了入党誓词,离退休党支部书记现场讲授了一堂微党课,老党员纷纷表示,要继续传承和发扬供销社优良传统,不忘初心、永葆本色,用实际行动为党旗添彩。二是开展社区“共驻共建”。联合开展区域化主题党日活动,认领党员服务岗6个,在职党员完成“微心愿”18个;关注社区贫困、弱势群体,开展慰问走访22人次;推进“平安门店”建设,在位于天桥社区的供销资产门店进行拉网式安全隐患排查3次;开展卫生清理和文明创建,党组书记带头捡拾垃圾作表率,市社机关共34人次参与;每月深入社区访民情,共接访解难12人次;支持社区文化建设,投入帮扶资金3000元。三是开展慰问帮扶。春节前夕,成立4个慰问小组,由班子成员带队,深入系统困难党员干部家庭,慰问机关老干部26人次,与慰问对象交心谈心,从推进供销社综合改革和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等方面,征求老干部、老党员对供销社当前各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让老党员、老干部深切感受到党组织的温暖和关怀。通过一系列主题实践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强化了市社党员干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宗旨意识、责任意识和党性意识,促进了党风政风进一步向服务基层转变、向务实担当转变。

(三)突出问题导向,自查整改进一步强化

1、深入剖析自查。深入开展“遵纪守廉促发展”活动,下发“遵纪守廉促发展”活动自查表,要求各支部和党员干部结合典型案例和自身实际,认真开展一次“大体检”,围绕理想信念是否坚定、纪律规矩执行是否严格、廉政风险漏洞是否找全、管理制度机制是否健全等方面开展深入自查,根据查找出来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广大党员通过对照标准、自我剖析,真正达到了以查促教、以查促建、以查促管的活动目的。

2、开展资产检查。加强重点领域监督,定期对财经纪律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根据供销社系统实际,成立由市社主要领导担任主任的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不断健全社有资产运营机制。加强对社有资产监管,对直属企业范围内土地房屋资产的座落、权属、面积和出租情况进行逐一登记,严格规范落实资产租赁、处置行为。3月底4月初,市供销社根据《关于开展国有资产出租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结合市社实际,对社属企业资产出租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进一步规范了社有资产收入管理使用行为,为维护系统内部稳定,服务“三农”发展提供了资金保障。

(四)加强督促检查,责任追究进一步落实

1、强化制度约束。严格执行上下班及请销假制度,实行外出报备制度、首问负责制、履职承诺制等制度,对党员干部工作纪律实行规范化管理。实行定期通报制度和明察暗访制度,在全社党员干部中有针对性地开展作风整治工作,对上下班及请销假情况进行巡查,并对巡查结果实行月通报,对开会学习情况进行周通报,对明察暗访发现的问题进行点名道姓通报,保证了制度落到实处,使党员干部时刻绷紧了作风之弦。

2、强化检查督办。一是落实“三单”工作法。压紧压实党建工作责任,专门制定《整改通知单》和《整改情况表》,加大对基层党支部的明察暗访力度,实行“发现问题出单、明确责任签单、跟踪落实核单”的“三单”工作法,切实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在平时。目前已开单9张,指出需整改及规范问题三十余条。二是坚持检查考核。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半年考核检查,由社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分别对市社系统3个直属党支部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对中层正职以上干部主体责任纪实手册进行评鉴,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在系统内发布专项通报。三是开展专项检查。市社专门成立活动检查督办小组,对各支部“遵纪守廉促发展”、19个党风廉政宣教月活动的开展情况及时予以指导,并于522-24日,对市社系统3个直属党支部两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督办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要求各支部对问题进行限期整改,确保活动扎实开展到位。通过一系列的检查督办,切实将主体责任抓实抓牢,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上下联动、整体推动的工作局面。

二、存在的问题

我社党组虽然在落实主体责任、加强作风建设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但距离市委、市纪委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学习主动性有待加强。有的党员干部缺乏学习的主动性,以“工作忙”而疏于学习,以干代学现象还一定程度存在。二是主体责任意识有待加强。极少数党员干部担当意识不强,存在重业务、轻党风廉政建设的现象。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在下步工作中,我社将坚持问题导向,抓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着重从以下四个方面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

(一)强化宣传教育。按照上级部署要求,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重点,聚焦监察法、宪法及党章党规党纪学习,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持续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抓手,继续加强中央、省市纪委文件要求、通报精神等相关内容的学习,创新方式方法,提高学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进一步筑牢党员领导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完成社有资产廉政风险防控的调研课题。

(二)注重氛围营造。充分利用市社门户网站、宣传栏、电子显示屏、廉政短信等多种形式,加强党性教育、纪律作风教育、警示教育,营造清廉氛围,引导党员干部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严格执行各项规定,加强对本单位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防止各种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确保风清气正。

(三)加强检查督办。加大对责任制检查的督办考核,定期以明察暗访、下基层调研等形式查找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下半年开展明察暗访不少于4次,发布通报不少于2期。

          (四)严格执纪问责。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采取谈话提醒、函询诫勉等方式,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对工作不负责任、不作为、乱作为进而导致影响工作、发生问题的领导和干部坚决问责;对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依纪依法予以严肃查处。通过执纪问责推动供销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持续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