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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供销社5月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及领导干部个人廉洁自律情况

发布时间:2018-06-06  所属栏目:廉政建设  点击次数:3325  返回上页

我社5月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及领导干部个人廉洁自律情况如下:

一、特色活动开展情况

(一)开展“遵纪守廉促发展”活动。“遵纪守廉促发展”活动作为全市第十九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期间的一项重要活动,市社党组高度重视,通过宣传发动,部署安排、制定方案等措施推动活动扎实开展。一是认真组织学习通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等形式,组织干部职工认真观看学习《逾越法纪的国企“蛀虫”》、《忘却初心的忏悔》、《不忘初心 警钟长鸣》等警示教育片和学习材料,组织市社系统干部集中开展3次专题大讨论,共撰写70篇心得体会。二是深入剖析自查。下发“遵纪守廉促发展”活动自查表,要求各支部和党员干部结合典型案例和自身实际,认真开展一次“大体检”,围绕重点开展自查,并根据查找出来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明确完成时限。三是加强检查督办。检查考核小组于522-24日,对市社系统3个直属党支部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督办检查,共发现11个问题,下发3份整改清单,并要求各支部限期整改,确保活动效果。通过开展此次活动,使系统内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了守纪律、讲规矩的意识,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推进供销社综合改革、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强的政治、纪律和作风保证。

(二)召开第十九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动员会。5月3日,市供销社组织召开第十九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动员会,对宣教月有关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明确了三点工作要求:一是要统一认识,端正态度。党员干部必须以清醒头脑对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切实将思想认识统一到各项要求和部署中来,主动思考、积极参与党风廉政宣教月活动。二是要围绕主题,丰富形式。结合实际,在扎实完成集中学习、党课宣讲、参观警示等“规定动作”的同时,设计并做好“自选动作”,切实提升宣教月的活动效果。三是要严格要求,确保实效。按时间节点对各党支部活动开展情况和党员干部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撰写情况进行检查,对工作不实、抓而不力的,严格通报问责,切实保证宣教月活动达到预期效果。

(三)市社领导带头讲廉政党课。为筑强党员干部遵纪守廉的思想堡垒,有效助推第十九个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扎实开展,510日,市供销社党组书记、主任方朝阳以《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 做遵纪守廉合格党员》为题,为市社系统党员干部讲授了一堂廉政党课;528日,市社驻村工作队队长、监事会主任向团结以《强化脱贫攻坚  着力提升脱贫成效》为题,为扶贫村大王镇莲花村25名党员讲授了一堂生动党课;531日,市供销社党组成员、副主任周晓达以《珍惜当下  我们才拥有幸福的未来》为题,为市社系统干部讲授廉政党课。党课从不同角度不同方面深入浅出的对党风廉政建设进行阐释,使党员干部通过廉政党课的学习,再次进行了廉政思想洗礼。

(四)组织党员干部赴红安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缅怀先烈、感念党恩”主题党日活动。5月11日,市供销社组织系统党员干部前往红安黄麻起义和鄂豫皖苏区革命烈士陵园,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缅怀先烈、感念党恩”主题党日活动。党员干部在市社党组书记方朝阳同志的带领下,向英雄纪念碑敬献了花篮,深切缅怀革命先烈的丰功伟绩,全体党员在纪念碑下共同重温入党誓词。市社机关党支部五月政治生日党员冯国红同志现场分享了当初入党故事。市社党组书记、主任方朝阳强调,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革命先烈为榜样,自觉传承红色基因,切实肩负起时代赋予的光荣使命。市社党员干部一致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继承弘扬革命先烈的优良传统,高扬马克思主义伟大旗帜,立足岗位,勇于担当,廉政务实、齐心协力在全市树起供销社服务“三农”的大旗。

(五)市纪委派驻市民政局纪检组组长到我社讲授廉政党课。5月25日,市纪委派驻市民政局纪检组组长王兵同志受邀到市供销社为市社系统党员干部讲授廉政党课。王兵同志以《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为题,分析介绍了当前管党治党形势、任务和要求,系统阐述了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深刻内涵,以丰富的典型案例对部分党纪党规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解读,并号召党员干部要把好六道关,争做六种人,即“把好政治关,做清醒明白人;把好权力关,做权为民所用的人;把好金钱关,做不被金钱奴役的人;把好亲情关,做公私分明的人;把好交友关,做择善而交的人;把好生活关,做情趣健康的人”。整场党课主题鲜明、条理清晰、数据丰富、内容充实,使市社系统党员干部受到了深刻的警示教育。

(六)开展集中廉政谈话。5月28日,市供销社党组书记、主任方朝阳对新提拔交流干部、关键岗位中层干部以及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了集中廉政谈话。谈话前,与会人员共同重温了入党誓词,对《监察法》部分章节进行了集体诵读。在同现场党员干部廉政谈话时,方朝阳要求参会同志在工作和生活中时刻保持“三心”:一是要有感恩之心,不辜负党和人民的信任、不辜负组织和单位的关心;二是要有上进心,努力在岗位上实现自我价值,以饱满激情共同营造积极向上的良好干事创业氛围;三是要有平常心,坚持做好本职工作,在每个岗位都要努力发挥各自作用。与会人员表示将带头遵守廉政纪律和规定,摆正位置和心态,继续加强学习,筑牢防腐拒变思想防线,在自身岗位上勇挑重担、积极进取。集中谈话后,市供销社组织参会人员进行了法律法规知识测试。

(七)签订家庭助廉书。在第十九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中,积极开展家风育纪活动,着力开展家庭廉政文化建设,签订家庭助廉责任书,引导党员干部家庭成员洁身自好、相互监督、相互提醒,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幸福观,时刻提醒自己和家人做到廉洁自律,共同培育和建设清廉家风,为市社改革发展保驾护航,作出积极的贡献。

二、学习教育开展情况

(一)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等。5月3日上午,市社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议,对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全市第十九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罗涛严重违纪案件的通报》《关于开展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活动的通知》《宪法修正案六大核心要义》微视频等内容进行集中学习。会议强调,要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的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进一步提高我们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和防腐拒变能力,找准供销社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不断创新服务方式和载体,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以实实在在的工作举措,开创供销合作事业的新局面。

(二)组织学习《监察法》等。5月10日上午,市社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议,重点学习了《监察法(选摘)》《市纪委关于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的通报》《习近平在纪念马克思诞辰2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选摘)》、微视频《<共产党宣言>的味道》、《真理的光芒》等内容。会议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把学习马克思主义作为共产党人的必修课,坚持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原原本本学,熟读精思、学深悟透,提高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开创供销合作事业的新局面。

(三)组织学习《宪法》等。5月17日上午,市社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议,重点学习了《宪法(选摘)》《监察法(选摘)》以及《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中《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等内容。会议要求,党员干部要不断树牢法律意识,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化解矛盾,要在实际工作中正确、熟练、灵活运用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用足政策,推动工作创新,更好地服务“三农”,推进供销社综合改革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会议中,还以学习法律法规知识为主题,开办2018年第五期供销社讲习室,部分党员干部就学习法律法规学习心得进行了交流。

(四)机关支部党支部书记讲微党课《浅谈乡村振兴与供销社怎么做》等531日,机关支部党支部书记王能胜讲微党课《浅谈乡村振兴与供销社怎么做》,学习《湖北省供销合作总社关于积极参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工作方案》等。会议强调,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既是历史机遇,同时也是严峻挑战,要充分发挥供销社特有优势和职能作用,就需要干部职工立足实际,找准定位,不断地思考谋划、积极实践,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业绩来体现供销社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的社会价值和历史担当。市社系统其他各支部书记也根据廉政宣传教育活动要求,在各自支部讲授了廉政党课。

三、领导干部个人廉洁自律情况

我社机关现有在职党员干部20人,其中:县级领导干部6人,科级及以下党员干部14人(正科职5人、主任科员1人、副科职2人、副主任科员1人、科员5名)。从掌握的情况来看,没有违纪违规不廉洁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