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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全面推进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

发布时间:2015-11-18  所属栏目:黄石要闻  点击次数:4289  返回上页

       10月22日,市人社局举办全市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政策培训班,对我市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实施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培训班上,来自我市建筑施工领域的70多家规模以上企业负责人,学习了《黄石市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实施意见》,聆听了工伤保险方面经办流程及具体规定的讲解。

  一直以来,建筑业既是工伤风险较高、工伤事故频发的行业,又是工伤参保率较低、农民工相对集中固定的行业,建筑业从业人员的工伤维权难问题,长期未能得到妥善解决。市人社局、市城建委、市房产局、市安监局、市水利局、市总工会、市地税局等7部门,联合制定并印发出台《黄石市建筑业从业人员工伤保险工作实施意见》,正是为了督促建筑施工企业积极参加工伤保险,做到应保尽保,从而为广大建筑业劳动者系上一道工伤权益的“保险绳”。

  据了解,《黄石市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实施意见》已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意见分七个方面,对参保对象及方式、缴费基数及费率、参保缴费程序、建设项目及人员管理、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待遇、监督管理等进行了明确。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强调,《黄石市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实施意见》的施行,标志着我市建筑业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已有“法”可依,因此,我市建筑业施工企业一定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施工人员管理,依法缴纳工伤保险。在发生工伤事故后,积极配合工伤调查取证,确保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取得实效,真正惠及包括农民工在内的众多从业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