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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上半年市供销社落实主体责任工作情况和下半年工作思路

发布时间:2015-11-16  所属栏目:廉政建设  点击次数:3044  返回上页

  今年上半年,我社党委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领导重视,措施过硬,态度坚决,效果明显,不折不扣地将“两个责任”落到实处。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采取多种措施,压实主体责任。

  第一,及时传达学习,增强主体责任意识。2月12日,市纪委第十二届五次全会刚一结束,我社党委中心组及时专题学习传达了三级纪委全会精神及省纪委通报10起顶风违纪违规案件、认真学习了市纪委关于违反“八项规定”典型案件的通报、市纪委关于2014年查办案件情况的通报等九个方面的学习内容。社党委书记、主任党政主要领导同志与班子成员、科负责人及二级单位负责人进行了廉政谈话。组织观看了《警醒》警示教育片,并撰写观看心得体会文章5篇。今年以来,共开展专题学习活动8次。通过学习,提高了认识,强化了主体、主动、主责意识,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份内之事,应尽之责。

  第二,建立健全责任体系,落实“一岗双责”。一是成立专班,建立履行主体责任工作机制。去年4月份,我社主要领导调整以后,我们及时调整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主任党政主要领导同志任组长,明确一名班子成员分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其他班子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日常工作由法制审计科负责。二是厘清责任,紧扣主体建立责任体系。社党委印发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意见》,明确党委领导班子6个方面集体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6个方面责任,党委其他班子成员分管范围内5个方面直接领导责任。制定了《贯彻执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实施办法》、《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防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方案》和《任务分解》、《2015年市供销社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要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清单》,对领导班子在选人用人、加强作风建设、强化权力监督、支持纪委工作等七个方面26项具体责任清单,明确了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职责内容和履职要求。同时,拟定《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责任书》,并层层签订了《责任书》,明确责任,落实到人。三是坚持一把手抓,抓一把手。社党委始终突出一把手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示范带头作用,以自己的模范行动带动班子成员,以自己认真的态度来影响大家,塑造清正廉洁,敢于负责的班子形象,形成坚强的战斗集体。注重层层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坚持逢会必讲主体责任,召开专题会议部署落实主体责任,开展党委书记与各支部书记谈心谈话,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层层开展谈心谈话,促使各级责任主体主动认领责任、勇于担起责任。注重做到“四个亲自”,落实“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同业务工作紧紧结合起来,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管理体系。

  第三,完善制度机制,把权力装进制度的笼子。根据省市委10项作风建设方面的制度,我社结合实际,先后召开8次党委会或主任办公会,专题研究完善制定了41项制度,其中新订19项,修改完善22项,并认真地予以督办落实。在科学民主决策和工作落实机制方面,坚持民主集中制,制定了《市供销社党委议事规则》、《市供销社主任办公会议事规则规程》等

  4项制度;在“三公”经费管理方面,制定了《市供销社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市供销社机关财务管理制度》等3项制度;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严格执行《党政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制定了《市供销社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表》、《市供销社“三审两公开一承诺”干部任前监督办法》等2项制度;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完善制定了《市供销社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意见》等9项制度;在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方面,制定了《市供销社领导联系群众制度》、《市供销社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制度》等4项制度。通过加强制度建设,用制度管人管事,实现了作风方面制度建设的科学化、规范化,促进了全社系统作风建设的大提升,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第四,从严考核,严格责任追究。社党委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奖惩办法》、《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对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责任书完成情况的考核测评结果实行反馈通报制度。对不认真落实责任制、问题明显的领导班子及个人予以通报批评,并督促其进行整改。今年1月4-13日,我社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对7家直属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考核,有3家被考评为优秀,4家直属单位被考评为合格。

  (二)严守政治纪律,执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

  第一,抓好“三项”活动,强化纪律规矩意识。一是以开展第十六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为契机,狠抓“六个一”活动。即开展一次专题学习讨论、一次参观看守所警示教育、一次研讨征文、一次新任干部廉政谈话、一封家庭助廉致信、一次守纪律讲规矩知识测试,把第十六个宣教月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使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了守纪律、讲规矩和党风廉政的意识。二是深入开展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作表率活动。3月31日,我社党委举行“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宣讲活动,党政主要领导同志作了题为《守纪律、讲规矩,做对党忠诚的干部》的辅导报告。结合学习教育活动,31名党员干部撰写了学习心得体会,还专题组织了学习心得交流会。4月16日,社党委邀请了市委政法委副书记蔡小峰作了《加强综合治理,推进平安建设》的讲座,对系统内党员干部进行讲纪律、守规矩的再教育。结合我社实际,我们还开展了为期七个月的“讲政治、守规矩、强基础、促发展”主题实践活动,这个活动3月26日启动,至10月结束。进一步深化“守纪律、讲规矩、作表率”实践教育活动的实际成果。三是认真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5月6日,我社“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正式启动,党政主要领导同志以《争做“三严三实”表率》为题,给全体党员干部上了一堂党课,印发了《关于在全社党员干部中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实施方案》,着重抓好“五专一改”活动,即通过搞好专题调研、讲好专题党课、抓好专题研究、组织好专题交流、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及整改立规等活动,使践行 “三严三实”要求成为社系统党员干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第二,坚持民主公开,落实“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在党务公开方面。社党委对党建、支部建设、组织人事、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内容做到了真公开、实公开、常公开,使党务公开处于常态化。在政务公开方面。社党委坚持民主集中制,凡是“三重一大”问题,即:重大的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和大额资金使用,事先报告第三纪工委,再由党委会议或主任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并做到有记录,有督办落实。实行公示制度,每年至少2次向干部职工和离退休老同志公布我社机关及社属企业财务收支情况,并及时公布社有资产处置和重大事项决策情况。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严格执行《党政领导选拔任用条例》,按照《“三审两公开一承诺”干部任前监督制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一览表》规定程序办事。今年4月份,我们新提拔2名科长,首先申请启用编制职数,报告第三纪工委,然后按规定的程序办理。在社有企业财务管理方面。充分发挥隆祥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的作用,每月都要制做《资金收支检查表》、《内部核算检查表》,对资金收支情况进行分析研究。社有资产出租收入实行统一管理,推行综合财务预算制,“收支两条线”,每年至少2次向干部职工公布收支情况。在机关财务管理方面。认真执行“会计法”,严格财务管理制度,禁止私设“小金库”、账外账行为,加强对会计员的管理和监督,杜绝做假帐行为。对财务报销实行层层审核,严格履行手续:2000元以下由财务资产科科长审核、科室分管领导签字、分管财务领导签报;2000元以上由主要领导审批,分管财务领导签报;5000元以上由党委会议或主任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凡万元以上的资金使用,事先报告第三纪工委,邀请参加集体讨论决定。在社有门店出租方面。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租赁合同由法制审计科先行审查,今年以来,共审查合同18份;对重要门店出租,实行出租前聘请第三方进行租金评估,再公开招租,严格租赁合同管理,从而提高租金收入40%。

  (三)加强惩防体建设,强化权力监督。

  按照我社党委《贯彻落实〈建立惩防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方案》的要求,我们通过“对照要求自己查、职工群众帮助查、领导班子带头查”的方式,努力查找容易滋生腐败的风险点,将财务管理、门店出租、公务接待、资产处置、项目建设、农资购销、社务公开、行风建设、组织人事等9个风险点纳入重点防控对象,签订了各科室岗位责任书、党员干部公开承诺书,构建了内部防控、单位(科室)联动、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有效保证了权力运行、资金使用、项目建设、干部成长的安全。

  在权力监督方面 ,结合我社实际,我们不断创新和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加强对民主集中制、领导班子议事制度、民主生活会等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开展新任领导干部廉政谈话活动;实行领导干部公开述职述廉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实行申报登记制度;由我社法制审计、政工、财务资产等科室组成内审巡查小组,经常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督察和内审巡查活动,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强化权力监督。

  在党政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方面,2014年4月,我社主要领导调整以后,党政主要领导同志力推“四个不直接分管”,即不直接分管干部人事、财务资产、工程项目、物资采购工作,党委明确分工,四个方面的工作都分别由副职分管,分管领导干部主动接受班子其他成员的监督。

  (四)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狠抓作风建设。

  一是从制度上规范作风建设。围绕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市委六点要求,我们先后完善制定41项制度;涉及反对形式主义方面11项,反对官僚主义方面8项,反对享乐主义方面2项,反对奢靡之风方面2项,干部选拔任用方面3项,财务资产管理方面7项,涉密安全管理方面8项,从制度上根治“四风”,强化作风建设,巩固群教活动成果。二是从措施上落实作风建设。针对群教活动中查找出的突出问题,制订5个方面22条整改措施,狠抓整改落实。三是从预防体系上加强作风建设。今年又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对党政主要负责人监督的意见》、《关于对党员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谈话的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供销社系统内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四是突出问题导向,努力让群众满意。针对服务基层意识不强的问题,坚持建立基层联系点制度。每年到联系点不少于6次,时间不少于10天。帮助联系点谋划发展思路、解决发展难题、推动加快发展,了解群众的利益诉求、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帮助解决具体困难和主要问题,充分发挥联系点的辐射带动作用;坚持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定期走访群众,及时收集社情民意,建立健全预防、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的工作机制。如在“双联双促”活动中,投入13万余元,支持大王镇莲花村、天桥、文化宫社区共创共建。在“五进五问”活动中,党政主要领导同志带队走访各支部、党员群众家中,解决了20多个涉及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民生、民意问题,为28名企业职工办理了“五险一金”,解除了职工后顾之忧。

  (五)厉行节约,实施经济责任问责。

  严格执中央、国务院《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市财政局《黄石市市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今年元-5月份,公务用车、运行维修费2.9万元,较去年同期的3万元下降3.3%;公务接待费与去年同期持平。

  在经济责任实施问责方面,我们坚持每季度对机关及直属单位财务帐目进行审核,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发现严重问题,进行专项审计。在审核电子技术学校2010-2014年财务帐目中发现问题较多,社委托第三方对其进行审计(此项审计接近尾声)。同时,聘请第三方对合资烟花鞭炮仓库项目进行审计,此项审计正在进行中。根据审计结果,对其问责整改。

  (六)大力整治为官不为,净化从政干事环境。

  官僚主义、衙门作风、为官不为的现象,在我社党员干部不同程度的存在。特别是党员干部精神不振,进取心不强,守摊子、混日子的思想化较严重。对此采取三项措施,一是加大治庸问责力度。开展工作纪律涣散专项整治,及时查处庸、懒、散、软等行为,并及时曝光,给予教育批评;二是力戒为官不为。发挥党员干部示范引领作用,克服畏难情绪,激发工作热情,签订科室及个人工作目标责任书,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对为官不为的党员干部及时公开严肃处理。三是坚持内审巡查制度。对7家直属单位进行明察暗访2次,全系统通报明察暗访情况,净化了从政干事环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社党委虽然在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党员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距离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个别领导缺乏担当精神;二是有《责任清单》但未出台相应的考核措施;三是作风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上述问题的存在,究其主要原因:一是担当精神不强。个别领导认为主体责任是“一把手”的事,是上面的事,主体责任意识认识不高;二是责任清单只注重该做些什么,对怎么做好及不“作为”,缺乏细化的考核标准;三是作风建设存在忽紧忽松、忽冷忽热的情况。

  三、整改措施

  针对以上问题及产生问题的原因,我社党委高度重视,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狠抓主体责任的落实。

  1、强化认识,抓在手上。社党委及班子成员坚决克服“主体责任是一把手的事,是上面的事”的错误认识,切实担负起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直接领导责任,履行“一岗双责”,坚持管业务的必须管党风廉政建设,管行业必须管党风廉政建设,时刻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把主体责任作为最基本的职能,与经济工作同步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层层压实主体责任,传导压力,形成责任具体,环环相扣的“责任链”。

  2、研究制定《责任清单考核细则》。量化、细化考核标准,强化责任追究、加大问责力度,坚持“一案双查”,对存在的问题从源头查起,依纪依规查处,不留空白,一视同仁,无论涉及到谁,都要进行严肃追责问责,把《责任清单》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3、持之以恒推进作风建设。坚决克服作风建设“忽紧忽松”、“忽冷忽热”的现象,坚持以上率下,切实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市委六点要求的贯彻落实,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着力解决班子成员及基层负责人自身存在的“不严不实”突出问题,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使作风建设制度化、常态化,营造社系统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和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