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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课费、保险费、军训费统统不能收 教育乱收费将被严查

发布时间:2016-08-10  所属栏目:黄石要闻  点击次数:2213  返回上页

      日前,市教育局、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文新广局联合出台《黄石市2016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实施方案》,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乱收费、乱办学等不正之风。

  根据方案,各地和学校将开展有偿补课专项治理,紧盯寒暑假、法定节假日等易发多发期,加大查处力度,坚决制止有偿补课。要把学校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教师在社会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学校通过社会培训机构变相开展有偿补课、以及家长委员会等形式组织有偿补课等问题为治理重点,对于在课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课上不讲课后讲并收取补课费的,以及打击报复不参与有偿补课学生等严重违纪、败坏师德的行为要重点查办,实行“零容忍”。对于顶风补课的在职中小学教师,在年度考核、职务评审、岗位聘用、实施奖惩中一票否决,一律进行公开实名曝光,并依纪依规给予党政纪处分。对违规学校,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奖资格、撤销荣誉称号等处罚,并追究学校领导责任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

  据悉,按照规定,严禁将教育教学活动、教学管理范围内的事项纳入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严禁越权设立收费项目、未经审批收费或突破已经审批的收费标准收费。严禁将图书馆查询和电子阅览费、午休管理服务费、课后看护费、自行车看管费等作为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事项。严禁各级各类学校代收商业保险费,严禁学校在军训期间向学生收取军训费、住宿费、交通费、照相费等费用。严禁违规招收借读生、择校生等行为。严禁违规组织征订校服、学生奶,严禁单位或个人收受供应商任何形式的回扣、返点和劳务费。

  此外,该《方案》还在从严查处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从严查处中小学教辅材料散滥问题、从严查处虚报冒领民生资金问题、规范教育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规范教育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陈珉)



[来源:黄石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