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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文明创建有失平衡 我市严格标准奖惩分明

发布时间:2016-08-09  所属栏目:黄石要闻  点击次数:1990  返回上页

      从8日上午开始的降雨,给酷暑带来了一丝凉意。

  但它带给人们的,不一定都是好心情。黄石港区江滩公园靠近九曲桥的小树林里,十几张牌桌“战斗正酣”。不少人还是赤膊上阵。地上随处可见吃完扔掉的一次性碗筷。

  无独有偶,在延安路和纺织一路交叉的路口,三轮车将人行道占了一大半,在剩余的有限空间里,也被放上了近十张牌桌。

  “如果是这种现状,黄石的文明城市还怎么评?”市文明办主任王书南对这些不文明行为感到十分痛心。

  在该办日前公布的《关于2015年度黄石市文明城区测评结果的通报》和《关于2016年一季度黄石市文明创建测评结果的通报》中,铁山区两次都是在城区排名中第一,黄石港区连续两次居末位。

  该办副主任刘振洪表示,对全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行测评均委托第三方,按照全市统一的测评方案独立实施。“不存在人情分、照顾分。”刘振洪说,对文明城区的测评,分为实地考察和问卷调查两部分,分别实行明察暗访和无记名调查;除了对城区测评外,对“创城”责任单位则是以实地查看为主。

  “实话实说,测评结果很不乐观。”刘振洪介绍,2015年是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测评周期(2015—2017年)的第一年,按照规划,城区及单位的测评分在80分以上才“上了保险”,但实际结果却是,2015年度仅铁山区测评分超过80分,黄石港区、西塞山区、下陆区、开发区均没超过75分;在2016年一季度的测评中,5个区无一超过80分,25家单位中超过80分的仅7家。

  王书南说:“对于市直部门来说,特别是获得‘文明单位’称号的,更应该起到示范作用。”但是实际上不少单位“牌子到手、创建到头”,搞“一锤子买卖”、搞形式主义的“一阵风”,“完全违背了文明城市创建持续性、经常性的要求。”

  下午4时,记者走访了一季度测评排名末位的市环保局。除了在一楼大厅的电子显示屏上滚动播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内容外,一楼的宣传栏并无任何精神文明创建内容。有同样问题的还有市房产局。市文明办提供的问题清单显示,该局对要求做到的“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网络文明传播活动、精神文明创建宣传栏等3个方面得分均为0。

  然而,并不是没有好典型。下午3时,记者走访铁山区发现,辖区内14个社区有16支志愿者队伍,全区每名干部分路段、分社区、分户实施包保,干部带头行动,推动全民参与。

  在每个醒目地段和地点都能看见公益广告和创建文明城区的宣传标语,按照部门单位有人出人、有钱出钱的原则,所有的公益广告和创建标语都由区部门直接负责,“区里的创建办一共下了100多个任务,没有一家推脱,没有一家扯皮。”铁山区委常委、宣传部长胡红卫说。

  为了鼓励和推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测评结果经市文明委领导审定后,决定给予2015年度黄石文明城区排名前三名的铁山区、开发区、西塞山区各奖励2万元;给予一季度城区排名前三名的铁山区、西塞山区、下陆区各奖励5000元,给予排名“创城”责任单位前三名的市城管局、市地税局、市卫计委各奖励5000元,对排在后五位的市房产局、市电信公司、市联通公司、市消防支队、市环保局给予通报批评。

  “文明城市是所有黄石人的城市,文明城市最终的受益者是每一位黄石人。”创建文明城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我们一步一个脚印去实现。王书南诚恳地说:希望各城区和单位针对测评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提出对策,完善措施,认真整改,同时对标创建、持之以恒,进一步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推进我市文明城市创建质量和水平不断提升。(易木生)

 



[来源:黄石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