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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供销社传达学习省纪委通报〔2016〕第15期精神

发布时间:2016-06-23  所属栏目:社情资讯  点击次数:2663  返回上页

       按照市纪委办《关于认真组织学习省纪委有关通报的通知》要求,市社传达学习了省纪委《关于7七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典型案件的通报》(通报〔2016〕第15期)。

       一、迅速开展学习,及时传达精神。接到通知以后,社党委于6月17日立即组织市社机关及直属单位党员干部对通报内容进行了全面学习。政工科利用QQ工作群及时发送省纪委网站链接,并将通报全文印发给每个科室,以科室为单位开展小组讨论和个人自学。各直属单位以支部为单位相继组织干部职工进行了专题学习。

       二、认真开展讨论,统一思想认识。此次通报中7个案例,有的是单位“一把手”因下属干部职工违纪而受处分,有的是分管领导因分管部门单位出现问题而被追责,还有的是纪检组长落实监督责任不力被问责,尽管情节不同,但根源相同,即本地区本单位党的领导弱化,管党治党不力,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上担当缺失,失职失责。通过学习《通报》精神,党员干部对从严治党的新常态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一致认为,党员领导干部作为“关键少数”,必须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强化责任担当,提升思想认识,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观念,把党的领导体现到日常管理监督中,面对各种歪风邪气要敢抓敢管、严抓严管,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切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三、强化教育管理,落实主体责任。社党委要求市社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深刻汲取教训,以案为戒,认真践行《准则》《条例》,对各自分管的人员要注重日常教育、监督和管理,层层传导压力,落实责任,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担起来、严起来,对违纪违规问题,要敢于动真碰硬,该约谈的约谈,该批评的批评,该处理的处理,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把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和社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以良好作风为保障,推进供销社综合改革各项工作取得新成绩。(刘振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