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我市召开新闻发布会,就2020年全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推进情况,向社会通报。
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通过调研督办、专题会议、工作座谈会、推进会等,通过强化公益诉讼、约谈、执纪问责等,推进生态环保问题整改落实。我市将污染防治攻坚、环保督察整改、长江大保护3个生态环境领域工作平台整合为黄石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提升工作合力。对突出环境问题实行“一案双交”,在交办县(市)区的同时,交办给相关市直部门同步开展调查核实督办。通过专项督办、综合督办、“回头看”督办等方式,强力推动问题整改。
今年元至8月,我市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共查处严重环境违法行为65起,移送公安部门拘留案件2起;市纪委监委办结生态环境领域问题线索10个,其中立案审查2人,诫勉谈话3人,批评教育4人,提醒谈话1人,发放监察建议书1份。通过强化环境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推动了我市环境问题有效整改。
我市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也在有序推进。在2016年中央第一轮环保督察中,对我市反馈意见38项,截至目前已完成33项,完成率为86.8%;由于涉及水质提升、搬迁,剩余5项整改任务还未完成,其中4项正按序时进度推进;逾期1项为33号网湖水质问题,网湖Ⅲ类水质指标达标率95.2%,唯一超标的总磷含量总体呈持续下降趋势,2019年首次消除了劣Ⅴ类水质。中央第一轮环保督察信访件共71件问题,完成60件,7件正在推进;逾期4件分别是农昴化工、网湖水质、外贸码头噪音及粉尘污染、大冶有色排放刺激性气体和废水问题,截至目前,农昴化工已完成废水治理、污泥抽挖等工作,外贸码头已于9月15日停业,大冶有色冶炼厂通过升级改造,转炉无组织烟气散排和废水外排情况得到改善。
2018年我市接受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专项督察,共收到反馈意见20项,其中2019年底前已完成并销号5项,剩余15项按照省定整改时限序时推进,其中2020年底前需完成6项(3项基本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信访件127件,已完成109件,完成率为85.8%,15件正在推进;逾期3件中,大冶市金山采石场、华盛矿粉影响周边居民问题涉及2个信访件,截至目前,华盛钙粉厂已对照环境整治标准进行整改并委托第三方完成专项验收,金山采石场治理工程已完成工程量的80%。下陆区大冶有色金属老机修廉租房租户反映卫生间距不达标问题,目前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我市将继续压实整改责任,加强对沿江取水口、入河排污口、饮用水源地水质、工业污染物排放、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农业面源污染的监测监管,建立健全水、大气、土壤等监测网络体系,全面提升环境监管能力。深入开展沿江工业企业、饮用水源地、超标排放、土壤重金属污染等专项执法整治行动,坚决以全覆盖零容忍的态度,铁腕推进污染防治工作。并将生态文明目标考核纳入全市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对考核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对在环境保护方面履职不力、工作不严不实的单位和个人,一律严格查处、严肃问责,做到有责必担、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廖巍巍)
来源:黄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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