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市委组织部《关于对不履职尽责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精神,进一步从严治吏、从严治社,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坚决整治供销社系统干部队伍中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问题,促进干部履职尽责,提升为农服务水平,现制定以下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整治范围
市社机关、社属单位全体干部职工。
二、整治工作重点
(一)执行不力问题
1、对上级决策部署不及时贯彻落实,搞选择性执行或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2、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不严,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讲组织程序,重大问题不请示、不报告、不作为、慢作为或乱作为。
3、工作落实不到位,执行任务打折扣;上级推一下动一下,不能按时或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4、平时工作不用心、不注重细节,不采取措施抓落实,习惯于做表面文章、搞形式应付检查。
5、“只挂名不出征”,搞电话调度、遥控指挥等。
(二)不敢担当问题
1、对单位或领导交办的工作,经常上推下卸,遇到困难就打退堂鼓,碰到矛盾就回避;对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经常讲条件,给领导出“难题”,不积极想办法解决问题。
2、工作怕担风险,墨守成规,按部就班,拈轻怕重。遇事畏首畏尾、缩手缩脚、不敢大胆改革。
3、对本职工作,不履职尽责、不说具体意见、不敢挑担子,怕承担责任。
4、不认真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对干部中的不良现象不敢抓、不敢管,当“老好人”。
5、 处理急难险重等重大问题时患得患失,行动不迅速。
(三)推诿扯皮问题
1、有利的事争着管,无利的事往外推,有利就干、无利不干;对一些涉及面广、解决难度大的问题“绕道走”,习惯等一等、看一看。
2、工作效率低,服务态度差,接待群众语气生硬、态度傲慢;不按规定时限要求和承诺及时办理群众的有关事项。
3、各吹各打、各唱各调、互不配合,同事之间有分工无合作,相互推脱。
4、干不成事、干错事时就想找借口,只讲客观条件,不讲主观原因,把问题往别人身上推。
5、工作敷衍塞责,对群众的事不上心、不用心;对职责范围内的事能解决而不及时解决,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不妥善处理等。
(四)作风不实问题
1、纪律涣散、工作松散;不守规章、不听指挥,在单位摆资格、论资历,安排的事不落实;违反工作纪律,上班时间不务正业,干与工作无关的事。
2、心思不在工作上,得过且过,整天浑浑噩噩混日子,安排的工作一拖再拖;以事假、病假等各种理由,在位不在岗,在岗不尽责。
3、调查研究走马观花,不解决实际问题;不按议事规则和程序作决策,习惯于“拍脑袋”“凭经验”,甚至违规审批工作事项。
4、不思进取,缺乏积极性、主动性,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不能主动谋划、认真落实,影响工作正常开展。
5、开展工作讲价钱,完成任务讲条件,对工作挑三拣四,凭个人好恶感情行事,工作闹情绪。
三、整治措施
(一)受理举报信函。在市社门户网站设置举报受理专栏,公布举报专线电话0714-3293063;在市社机关公开栏设置举报信箱,认真受理群众对系统内干部职工不履职尽责问题的反映。受理举报及核实工作由政工科负责。
(二)加强暗访巡查。成立由社党委书记、主任张足意任组长,党委委员、副主任周晓达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明察暗访工作专班,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机关科室和直属单位进行明察暗访,查找干部职工不履职尽责问题。暗访巡查工作由监事会办公室牵头负责。
(三)建立报告制度。建立干部不履职尽责报告制度,机关科室及各直属单位(部门),对发现的干部不履职尽责问题,应及时报告市社政工科,对未按要求上报,但通过其它渠道被核实的,将追究科室、直属单位(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四)开展集中整治。集中整治一批不履职尽责问题,通过举报查核、明察暗访、专项工作自查和排查等方式,深挖细找,搜集不履职尽责问题,并依据不履职尽责情形进行明责、确责,对有关责任人并进行严肃处理,通报处理结果。要求各科室、直属单位(部门)在每个月底前进行一次排查,对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干部名单及时报告社党委,经社党委集体研究后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加大曝光力度。将不履职尽责干部名单及事由在市社公开栏进行公开,并将名单上报市委组织部集中曝光,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六)运用考核成果。对干部职工履职尽责的考核结果,将作为年终评先评优和交流轮岗的重要依据。通过开展暗访巡查和专项整治,对不履职尽责的干部,给予函询、诫勉、降职等处理,并全系统范围内通报;对因能力素质较差、不能适应工作需要的干部,实行“召回”集中培训或转岗处理;对发现干部不履职尽责问题,不及时报告的机关科室、直属单位(部门)负责人,一经查实,将给予通报批评,并不得作为年终考核评比的优秀人选。 (刘振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