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日上午,17岁的余某与他人共同盗窃电瓶车电瓶一案在西塞山区法院少年法庭开庭审理。标志着我市少年法庭审判正式启动,少年家事审判制度开始运行。
少年家事审判制度包括少年审判和家事审判两个方面,二者均以少年儿童利益最大化为原则,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少年审判是指秉持“特殊、优先”保护理念,以“教育、感化、挽救”为方针,审理包括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受害人为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涉及未成年人权益的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家事审判是指以“和”为审判理念,以符合家事案件社会性、伦理性、隐秘性特征的纠纷化解方式,妥善处理包括确认身份关系的案件以及基于身份关系而产生的家庭纠纷。
去年12月,市委政法委、市中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联合印发了《关于黄石市城区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实行集中统一办理的通知》,将我市城区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统一集中在西塞山区法院办理。今年4月,该院成立了少年家事审判中心,专门负责审理涉未成年人案件和家事案件。同时,该院建立专门的审判工作平台,设置少年圆桌法庭、心理疏导室、调解室,建设法治宣传、道德教育文化长廊,打造立体化少年家事审判格局。
西塞山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建明表示,“少年法庭”需要专业审判,不是单纯的开庭审理,而是探索新模式,对每个案子进行深层剖析,对症下药,开展跟踪帮教、援助等延伸服务,分阶段为青少年开展心理咨询、培养相关技能,让他们迷途知返。(石勇)
来源:黄石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