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主体办《关于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社2月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及领导干部个人廉洁自律情况报告如下:
一、注重教育,严肃元旦春节期间规矩纪律
为加强节日期间反腐倡廉工作,使党员干部思想得到进一步强化,作风得到进一步转变,过一个廉洁自律的春节,我社党委认真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是强化学习,提高认识。我社党委认真组织了各项专题学习活动,筑牢党员干部的思想防线,分别于1月2日、1月7日、2月1日和2月4日召开中心组学习会议,重点学习了中央、省、市三级纪委全会精神、《准则》《条例》、市纪委《关于严明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纪律要求的通知》等有关内容以及纪委各项通报,并在会后立即上报了学习信息。我社充分结合自身实际,突出从严治党、从严治社的新要求,以破除因循守旧、怕苦怕难和“守摊子、混日子”的三种“顽症”为目标,积极把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社党委部署、改革发展和遵纪守规上来,时刻保持自警自省。春节后,每人上交一篇学习纪委全会精神的心得体会文章,做到过年不忘“廉”,过节不忘“洁”。二是强化监管,压实责任。我社党委组织的各项学习活动均要求各党支部及时传达,做到层层压责任,层层传压力。特别针对工作纪律问题,社党委决定试行领导班子“周管”制,即一个班子成员负责一周考勤签到和纪律作风的检查监督,发现违反纪律规定的,一律追查到底,处罚到人,以加强日常监管,促进工作作风的切实转变。在春节值班期间,社党委书记亲自查岗,问询值班情况,机关和社属各单位也进行了相互监督。通过抽查暗访发现,我社党员干部均能克服困难,严格遵守24小时值班规定,切实保障了春节期间的综治维稳和安全生产零事故。三是强化纪律,严守底线。按照市纪委《关于严明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纪律要求的通知》要求,我社将“十四个严禁”内容在各类会议中反复进行强调,提醒告诫广大党员干部要坚持节俭文明过节,切实做到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市委六点要求,对照《准则》和《条例》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严格以通报中列举的各类典型案例为戒,做到警钟长鸣、严守纪律“底线”。我社党委将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对不收敛、不收手、不收心,顶风违纪违规的党员干部严格问责,不留情面。社党委通过一系列的举措,进一步强化了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压实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充分营造了贯彻党内法规的浓厚氛围。
二、引以为戒,认真组织学习《关于市口岸办和黄石港口集团有关领导干部不作为、慢作为问题的情况通报》精神
我社党委于2月23日组织干部职工学习讨论了《关于市口岸办和黄石港口集团有关领导干部不作为、慢作为问题的情况通报》精神。大家 认为:此次通报反映了市委从严治党、从严治吏的决心,给全体党员干部再次敲响了警钟。在学习《通报》精神之后,与会同志结合工作实际,围绕贯彻通报精神进行了充分讨论。通过学习讨论,全社党员干部一致认为,面对从严治党新常态,必须进一步强化自身的纪律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严格以通报的案例为戒,认真查找和整改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坚决摒弃“守摊子、混日子”等不作为、慢作为思想,主动担当、积极作为,把“三严三实”要求落实到工作实践之中,全面强化三个意识:一要继续强化纪律意识,适应从严治党新常态。以《党章》为遵循,正言正行,把握底线的同时,更要放眼“高线”,树立“以无功无过为罪,以无为无能为耻”的观念,对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坚决零容忍;二要继续强化服务意识,适应“三农”工作新常态。充分激发党员干部谋事创业的正能量,通过开展“强素质、精业务”为主题的系列学习培训活动,引领广大党员干部把全部精力投入到为基层办实事、解难题上,投入到抓改革、促发展上,不断转变机关作风,优化服务环境,提升服务质量;三要继续强化责任意识,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不断凝聚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精气神,以时不我待的危机感和紧迫感积极投身于供销社综合改革,努力在服务“三农”主战场中实现新作为、树立新形象,促进供销社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
三、领导干部个人廉洁自律情况
我社机关现有党员干部17人,期中:县级领导干部5人,科级以下党员干部12人(正科职6人、主任科员1人、副主任科员2人,科员3名)。从掌握的情况来看,没有违纪违规不廉洁的情况。(刘振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