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日,记者从市社保局获悉,即日起至8月30日,该局将对2016年度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的人员进行领取资格认证。
据悉,市社保局将派工作人员对有参保单位及有关部门管理的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人员进行集中认证,相关单位应集齐有关资料。
如果是属于市社保局管理或是无参保单位管理的人员,需要到该局离退休人员管理科进行认证。其中,本市居住的,本人应携带《黄石市退休人员供养遗属领取生活困难补助资格证》;在校学生由监护人携带资格证和就读学校的在读证明;因病、伤残或其他原因不能亲自前来认证的,可委托他人代办认证。代办认证时,需携带资格证和现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委会生存状况证明。此外,异地居住的人员,凭《认证表》,经居住地社保经办机构认证盖章后,寄(送)到市社保局离退休人员管理科进行认证。
市社保局提醒相关人员,认证相关资料经该局复核后,对符合条件的供养直系亲属继续按有关规定发放生活困难补助费;对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年度认证或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单位和个人,作为失去或自动放弃领取资格,暂停发放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对于以后补办年度认证手续的,其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的发放时间从审核通过后的次月起执行;对虚报冒领骗取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将按国家相关规定查处。(王若梦)
[来源:黄石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