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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市公共区域和人员密集场所进行集中消毒的通告(第15号)

发布时间:2020-02-02  所属栏目:通知公告  点击次数:3421  返回上页

广大市民朋友:


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程度减少疫情在公共区域传播,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环境整治组研究,并报市指挥部同意,决定2月3日晚上利用雾炮车、洒水车等设备对中心城区公共区域和人员密集场所,统一时间、集中力量喷洒消毒。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喷洒时间


2020年2月3日(正月初十)22:00至24:00。


二、喷洒范围


中心城区公共区域、人员密集场所。


三、喷洒单位


(一)主次干道、公园、广场、垃圾中转站处理站、公共厕所等由市城管委组织消毒。


(二)物业服务小区、建筑工地、售楼部等由市住建局组织消毒。


(三)超市、商场由市商务局组织消毒。


(四)集贸市场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消毒。


(五)医院、医疗机构等由市卫生健康委组织消毒。


(六)学校、幼儿园等由市教育局组织消毒。


(七)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由各产权或管理单位组织消毒。


(八)公交车由市公交集团组织消毒,出租车、营运车辆由市交通运输局组织消毒,共享单车由产权或管理单位组织消毒。


(九)各城区(开发区)负责辖区范围内未覆盖的其他公共区域和人员密集场所的消毒。


四、相关事项


(一)各位市民当天晚上21:00前关闭门窗,尽量不要外出,保持良好心态,做好自我防护,积极配合消毒人员工作。


(二)各喷洒消毒责任单位要立即组织力量或帮助管理对象购买消毒用品,既对公共区域和人员密集场所全覆盖消毒,更要保护市民和食物安全。


感谢各位市民和各责任单位对消毒工作的支持、配合和辛苦付出,因消毒工作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大冶市、阳新县比照执行。


黄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