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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供销社大力推进合作发展基金业务

发布时间:2019-11-26  所属栏目:各地动态  点击次数:1811  返回上页

11月20日,咸宁市供销社召开了供销合作发展基金暨“供销楚农贷”业务推进会,市供销社领导班子成员、供销合作发展基金工作专班人员;各县(市、区)供销社分管领导;省农担咸宁负责人以及工行、建行、农行等7家银行分管领导参加会议。

会上,市社通报了当前各地合作发展基金业务推进情况,并指出了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参会代表积极发言,提出了畅通沟通渠道、加快业务办理速度、明确业务办理期限、降低贷款利率、加大宣传力度等建议。各单位纷纷表示要以此次会议为契机,推动供销合作发展基金在咸宁市全面铺开。要突出工作成效,以“供销楚农贷”为抓手,推动咸宁供销合作金融实现高质量发展。

市供销社党组书记、主任曾国之强调,一是要进一步高度重视。咸宁市是全国总社确定的合作发展基金试点市,试点工作获得了全国总社的高度肯定并顺利通过验收,被全国总社授予“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专项试点工作先进单位”。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市级层面试点工作推进,各县(市、区)及银行要积极参与,实现多方共赢。二是强化合作对接。规范对接联系平台,建立信息通报机制,加强县市对接合作、担保公司和7家银行的对接合作。供销社、省农担、银行三方要建立稳定规范有效的对接机制,明确时间节点进行对接。三是提升服务质效。各单位要加派人手,提高服务质量,采用平行推荐方式,加快申报流程,争取实现半个月之内出结果,一个月以内放款。四是强化风险防控。在实现政策性和惠农性的同时,县(市、区)社要把好推荐关,省农担及银行要把好风险防控关。五是强化政策惠农。坚持基准利率惠农政策,有条件的银行可以推广无抵押无流水方式贷款,简化流程,提高效率,将惠农、便农落到实处。六是加强宣传推广。加强对供销系统所有的经营网点、合作社、加工企业的宣传,大力宣传供销合作发展基金的政策性、惠农性、便利性、快捷性、信用性等特点。同时加强对“供销合作发展基金”试点工作经验的宣传,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咸宁市供销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