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在全市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座谈会上,市工商局1号文件《黄石市工商局关于提升行政效能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意见》出炉。
围绕登记注册全程便利化,市工商系统将进一步放宽企业名称、经营范围、企业住所登记条件。如放宽企业冠省名登记条件,原来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的公司、企业法人才能冠以省名,这个限制将放宽至100万元,而原来不允许冠名的合伙企业在注册资本达到100万以上时也可冠省名。
与此同时,我市将进一步下放登记权限,全面推行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同城通办”、“同县通办”,合伙企业、内资有限公司“局所通办”机制,推行外商投资企业就近受理、远程核准登记,全方位打造门槛最低、效率最高、服务最好、质量最优的准入环境。(张瑾)
[来源:黄石日报]
- 上一篇:熊家境举办首届年货节
- 下一篇:大箕铺专场招聘返乡农民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