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市交巡警支队针对城区停车乱问题,出台相关政策,其中市民有权记录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信息,并向辖区交巡警大队举报。
此次出台的《关于严格城区公共道路车辆停放秩序管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是为解决城区停车乱问题,保障道路安全畅通,促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而制定。
通告要求所有机动车需按照停车泊位的准停车型、时间进行停放,且不得逆向停放。同时,车辆在停车泊位内停放时,车身任何一个部位,都不得超出停车泊位。
对于在公共道路上需要临时停车上下人的车辆,此次通告表示,司机应选择在合适停车点,在保证其他人员和车辆安全的情况下,快上快下,且驾驶人不得离开车辆。而在路口、机动车道、人行横道、公交站、出租车招手站等可能影响他人的通行和设置有禁止临时停车标志的地点,则不允许车辆临时停车。
市交巡警支队民警表示,市民拍下车辆违停行为后,可将拍摄的照片等违停证据,送至所在辖区交警大队,由辖区交警大队审核通过后,予以上网处罚。不过,民警也提醒市民,提交违停证据,需要满足3个条件:一是照片能清晰体现违停车辆的车牌信息(须有前后车牌照片),二是照片能体现违停车辆所在的具体地点及周边环境,三是照片须体现违停车辆的违停时间。 (李飞)
来源:东楚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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