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社情资讯 > 黄石要闻

2016年高考加分优录政策出台

发布时间:2016-01-20  所属栏目:黄石要闻  点击次数:3076  返回上页

       昨日,记者从市招办获悉,我省2016年高考加分优录政策出台,6类考生2016年高考可获加分。

  根据省招办相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以在其高考文化成绩总分基础上加分投档,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投档条件,只取其中的一项:少数民族聚居地的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考生;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考生;烈士子女考生;农村独生女考生。具体加分分值,待省招生委员会出台相关文件。

  此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和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的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等多类军人子女。省招办提醒广大考生,符合加分、优录政策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的申请流程,考生申报项目所需证明材料,可登录湖北招生信息网查询。(陈珉) 



[来源:黄石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