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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支部工作条例,扎实做好本职工作

发布时间:2019-01-11  所属栏目:共驻共建  点击次数:3011  返回上页

      2018年9月21日,中共中央召开会议,审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作为一名基层党支部组织委员,要带头学习《条例》,深入贯彻《条例》,以《条例》为基本遵循,充分发挥一名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扎实做好本职工作。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既发扬我们党长期积累的党支部建设宝贵传统,又体现党的十九大以来基层创造的好做法好经验。《条例》的制定和实施,为新时代党支部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加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作为一名基层党支部组织委员,我将认真学习贯彻《条例》,全面掌握《条例》内容,切实担负好组织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贯彻执行《条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具体地讲,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要加强《条例》学习。要对照《条例》,原原本本地学,反复复地学,带着问题学,深刻领会《条例》精神实质,真正使《条例》进入思想,推动实际,指导工作。

      二是加强党性修养,发挥模范作用。在干好市社党委交付的档案、保密、文书等本职工作的过程中,高标准、严要求,不断提升质量和水平。对平凡而琐碎日常工作,认真进行梳理,坚持理性思考和归纳总结,提升的理性思维能力,从而推动自身素质不断得到提高,更好地完成市社领导交给的任务。

      三是脚踏实地,求真务实。在工作中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踏实工作,发扬求真务实的精神,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在本职岗位上真抓实干、埋头苦干、少说多干,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四是努力干好本职工作。本职工作是一名党员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平台,也是一名党员干部成长进步的阶梯,只有把本职工作干好,才能把自己作为一滴水汇入到党的建设的大潮之中,做到有一份光,发一份热,用实实在在的工作为市社全面建设和发展添砖加瓦。(罗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