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黄石市供销社深入贯彻落实省供销社、市政府关于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决策部署,坚持上下协同,整体联动,扎实开展防范非法集资、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常态化宣传教育及涉农互助合作社非法集资风险、企业内部集资风险排查等活动,切实防范和化解金融重大风险,杜绝了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发生。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一、抓好机制建设,强化组织领导
一是建立保障机制。根据省供销社和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工作要求,我社及时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主任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及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黄石市供销社2018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黄石市供销社关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攻坚行动方案》,建立了《市供销社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预警协调信息共享机制》。
二是统筹部署安排。5月17日,召开2018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月活动布置会,对宣教月活动进行了周密部署安排;9月6日,借助中心组学习平台,组织机关及直属单位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了《黄石市防范非法集资等金融风险常态化宣传教育工作方案》,构建起各单位(部门)负责人齐抓共管、干部职工全员参与的工作推进机制。通过全面动员部署,全社上下积极组建工作专班,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供销社关于防范金融风险的工作要求,为推动供销合作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打下了良好基础。
二、抓好宣传教育,增强防范意识
一是突出“防非”知识教育,增强干部职工“防非”意识。市社机关利用中心组学习平台,召开全系统防范非法集资动员布置会2次,组织专题学习会3次。利用电子显示屏滚动宣传“防非”知识3次。市社系统各县级社、社属企业开展集中学习活动4次,针对“非法集资的特征、主要表现形式、常见手段、社会危害和参与非法集资形成的风险及损失承担”等内容,以门户网站、QQ工作群、微信等载体开展宣传35次,发送手机短信130余条,使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了“防非”意识。
二是突出常态化宣传教育,营造“防非”宣教活动氛围。全系统县级联社、社有企业、基层社充分利用标语条幅等形式,在办公区、经营门面、农产品交易市场、基层服务网点等悬挂张贴条幅标语128条,利用5处网点LED显示屏开展滚动宣传10期,向服务对象发放宣传单370份,有效营造了“防非”宣传氛围。大冶市社把活动范围扩大到金牛、保安、还地桥等乡镇基层供销社及部分社属企业,采取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有效增强了宣传教育活动的影响力。
三是突出内部人员思想教育,杜绝干部职工参与非法金融活动。以中心组学习为平台,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思想认识,要求他们自觉坚守不参与非法集资的“底线”,积极防范金融诈骗,自觉抵制不良金融信息的侵袭;树立理性投资理念,选择合规的渠道进行投资理财,杜绝参与非法集资信息的传播,在全系统构筑一道防范金融风险滋生蔓延的屏障。
三、抓好风险排查,防范金融风险
一是开展企业内部集资风险排查活动。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企业内部集资问题风险排查的通知》要求,我社及时向市社直属企业及基层社传达了相关文件精神,针对企业内部集资风险情况进行了排查。发动各直属企业及基层社对财务账目进行查阅,针对企业经营活动中的融资、投资行为重点排查了直属企业6家、基层社3家。经过排查,我社直属企业(6家)及基层社(3家)主要以自有资金从事经营活动,均没有企业内部集资现象。
二是开展涉农互助合作社集资风险排查活动。根据《省供销社办公室关于开展各类互助合作社非法集资风险排查的通知》(鄂合办〔2018〕38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涉嫌非法集资等金融风险专项排查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黄政办电〔2018〕5号)文件要求,我社系统及时向大冶、阳新供销社、市直单位传达了相关文件精神,针对全系统领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特别是涉农互助合作社进行了风险排查。排查农民专业合作社156个,其中:涉农互助合作社6个。市直基层社排查专业合作社24个(其中涉农互助合作社1个),大冶市供销社排查专业合作社20个(其中涉农互助合作社2个),阳新县供销社排查专业合作社112个(其中涉农互助合作社3个)。通过排查,未发现非法集资现象。
三是开展系统金融服务情况专项调查活动。根据总社办公厅《关于开展供销合作社系统金融服务情况专项调查的通知》(供销厅金字〔2018〕29号)及省社的通知精神,我社在全系统开展了金融服务情况专项调查。市供销社于2018年6月份经过广泛征求意见,聘请法律顾问把关,出台了《黄石市供销社合作发展基金管理办法》,初步建立了系统内部封闭运行的合作发展基金,相关实施细则正在修订完善之中,为全系统利用社有资产收益进行股权、债权投资,提升为农服务实力提供了制度平台。与此同时,紧紧围绕合作金融、商业金融和普惠金融业务领域,对大冶市、阳新县供销合作社及全系统社有企业、领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进行了全面排查,全系统未开展互助金吸收和借贷业务,合作发展基金运作未发现非法出借、投资和融资现象。
四、主要建议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1、主要建议。结合供销社系统基层网点多、分布零散,经济实力不强,对外融资难的特点,针对融资需求,建议对企业内部集资进行监控,严格控制内部集资的方式进行融资,对经营过程中确需融资的须报请主管部门审查,采取银行贷款和股权投资方式融资。
2、工作打算。下一步,我社将继续加强企业经营活动的监督和管理,不定期进行金融风险知识宣传教育,加强业务指导,确保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常态化,促进供销社系统直属企业和基层社依法合规经营。充分发挥县社联合社、社有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乡镇基层社的作用,大力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村级综合服务社、农村电商服务站等基层服务网点树立正确的投融资意识,重点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对外参股、资金互助、吸纳社会资金,村级综合服务社、电商服务站对外融资、社有企业投融资等方面存在的风险进行排查,坚决守住不发生非法集资、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冯国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