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改革,激发市场活力,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我市开展了招投标“评定分离”改革。截至11月19日,完成“评定分离”项目21个,交易金额9.22亿元。招投标领域公平竞争、规范诚信环境大幅提升,成效初显。
目前,我市“评定分离”的实行范围为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投标“评定分离”,即将评标和定标作为相对独立的两个环节进行分离,遵循权责统一、规则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给招标人提供全面、公正的专业意见,向招标人推荐一定数量的定标候选人。招标人负责定标,在评标委员会评审和推荐基础上,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和方法进行定标,确定中标人。
从已完成“评定分离”项目看,“评定分离”实现了“业主负责制”的权责统一,招标人自我约束、自我监督、自我管理等主体责任得到充分发挥和彰显。
此外,在评标环节,投标报价实行定性评审,不再量化打分,过去通过报价围标串标的途径被封堵,围标串标现象得到一定遏制。元至8月份,市政设施、房屋建筑每个项目平均参与投标单位近30家,实施“评定分离”以后,仅4个项目有10家以上参与投标,投标人参与最多的项目也仅26家。
从21家中标人情况看,具备一级资质的企业13家,占61.9%,获得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的63个,占获奖总数的75%,12个项目的招标人选择最低价中标,占57.1%,资质高、业绩好、价格优的企业普遍受到招标人的青睐。(黄石日报记者 余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