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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放尽放 按需下放 我市四镇获“县级权限”

发布时间:2018-08-15  所属栏目:黄石要闻  点击次数:1895  返回上页

       13日,湖北深入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推进会在武汉召开,会议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按照“应放尽放、按需下放”原则,全省40个经济发达镇将拥有部分县级管理权限,我市大冶灵乡镇、还地桥镇、陈贵镇和阳新县的富池镇入选。
  根据《意见》,法律明确规定县级政府及其部门行使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需要赋予经济发达镇的,按法定程序和要求办理;暂不具备条件下放的管理权限,要积极创造条件,成熟一批,下放一批。经济发达镇所在县(市、区)政府根据《湖北省经济发达镇赋权事项指导目录》,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放权清单。县级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大支持力度,加强培训、指导和业务对接,确保下放事项规范承接、有序运转。
  根据《意见》,我省将基层一线迫切需要的368项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及其它类事项下放试点镇,并积极探索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让基层群众享受到更加便捷的公共服务。同时,立足基层工作实际,减少管理层级,建立扁平高效的基层组织架构。在此基础上,积极探索符合经济发达镇实际的财政管理模式,完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机制。
  据悉,我省自2012年起,在33个经济发达镇开展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在试点基础上,我省今年将改革扩展到了40个乡镇。根据《意见》,我省将选择评定10个经济发达镇上报中央编办予以确认,给予进一步的政策支持。(殷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