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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供销社荣获全市2017年度综合考评优秀单位

发布时间:2018-07-27  所属栏目:各地动态  点击次数:2842  返回上页

近日,经咸宁市委常委会研究审定,市供销社等54家单位被评为全市2017年度综合考评“优秀”单位。

2017年,全市供销系统购销总额达到162.02亿元,同比增长35.8%。实现利润2465.25万元,同比增长24.91%。在全省供销社系统综合业绩考核中位次不断跃升,市社从2016年第2名跃升到去年第1位,荣获特等奖。

市社连续五年被市委、市政府评为“综治优胜单位”、“档案省一级标准单位”。先后荣获市“党建先进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文明单位”、“计划生育优胜单位”,机关党支部被市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红旗党支部”。在全市大型党建知识竞赛、演讲和各类活动中不断取得优异成绩。2017年受到市委、市政府通报嘉奖。

新的一年,市供销社将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始终保持积极向上、锐意进取、拼博奋进的“精、气、神”,以更高的标准要求自己,加快推进综合改革,进一步提高为农服务能力和综合实力,着力打造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成为实施乡村振兴的中坚力量。(咸宁市供销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