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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供销社2018年度 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18-05-28  所属栏目:信用动态  点击次数:4452  返回上页

大冶市、阳新县供销社,市社直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2018年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将继续深入推进,为圆满完成我市成功创建全国首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的目标,根据《黄石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6—2020年)》以及市信用办各项工作要求,市供销社结合实际,制定《2018年度供销社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打造一个供销、生产、信用三位一体的供销信用体系。

    一、工作目标

    以“信用信息归集及应用”为工作主线,推进信用平台功能完善,强化信用信息常态化归集,强化信用信息应用,配合做好重点领域信用建设和使用,突出信用文化教育宣传,确保供销社系统信用体系健康发展。

    二、工作举措

    1.完善信用平台使用

履行黄石市供销社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工作职责,配合对接“智慧黄石”数据平台,实现数据信息共享。在黄石市供销合作网站主页与“信用中国”、“信用湖北”、“信用黄石”网站进行链接。完善“黄石供销合作网”的“信用建设”专栏内容和信息,做到更新及时,内容丰富,主动向“信用黄石”网站进行反馈。

2.完善信用记录和信用信息归集

严格按照市信用办有关规章制度和信用信息归集范围,做好信用平台信用信息常态化归集,加强信用信息安全保密,依法依规做好涉及企业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保护工作,做好信用信息存档备份工作。

    3.强化信用信息应用

强化在人才引进考察、党风廉政、政府采购、信访法治、评先评优、统计数据、项目申报、财务数据、项目验收、经济审计、安全生产、网站信息等领域推广信用信息的应用,落实信用信息审查制度,加强第三方信用报告的使用。

探索建立本系统内“红黑名单”管理制度,对社有企业、社有门店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实行信用审查制度。对表现优异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公示表扬,在同等条件下予以重点支持,并作为年末评先评优考核依据;对进入各级“信用黑名单”的单位和个人,在评先评优中施行一票否决,并进行公示。配合其他部门做好联合奖惩工作。

4.配合推进重点领域信用建设

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在政府采购,与社会资本合作、招商引资等重点领域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诚信建设。配合做好公务员诚信档案建设。结合供销系统经营门店和直属单位情况,开展“诚信门店”和“诚信部门”建设,实行诚信承诺。

5.推进信用宣传教育

    在系统内全面开展诚信教育,树立诚信典型,组织发放诚信教育宣传材料、收看诚信教育宣传片等方式,提高诚信意识。市供销社门户网站信用信息宣传专栏,加强诚信宣传。在本系统内积极推广诚信经营理念,并协助工商、质监、农业等部门开展农资打假的专项整治活动,查处打击制假售假行为。

         6.强化信用建设管理考核机制

         加强与市信用办的联系与沟通,建立完善本系统信用体系建设组织领导责任机制,细化目标责任,做好工作台账。加强信用信息公示与归集报送、信用产品应用等方面检查、督查,及时发现问题,切实加强整改,确保供销系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项工作顺利推进,树立“信用供销”良好形象,助力 “信用黄石”建设进入新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