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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供销社召开第十九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动员会

发布时间:2018-05-03  所属栏目:廉政建设  点击次数:3117  返回上页

5月3日,市供销社组织召开第十九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动员会,对宣教月有关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明确了三点工作要求。

一是统一认识,端正态度。必须以清醒头脑对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能有松口气、歇歇脚的想法。要通过开展党风廉政宣教月活动,营造廉政氛围,上紧思想发条。各党支部要真正把主体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党员干部要当清醒人、明白人、带头人,切实将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省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各项要求和部署中来,主动思考、积极参与党风廉政宣教月活动。

二是围绕主题,丰富形式。要把组织开展好宣教月活动作为近期的一项重点工作任务来抓,紧密围绕主题,结合实际,在扎实完成集中学习、党课宣讲、参观警示等“规定动作”的同时,设计并做好“自选动作”,多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紧接地气,干部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既要突出主题不跑题,也要避免说教不枯燥,切实提升宣教月的活动效果。要通过再学习、再讨论、再教育,进一步牢固“四个意识”,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修养,推动市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纵深开展。

三是严格要求,确保实效。要高质量、高标准地完成宣教月安排的各项活动,做到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工作和学习,把个人自学同集中学习结合起来,认真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要按时间节点对各党支部活动开展情况和党员干部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撰写情况进行检查,对工作不实、抓而不力的,严格通报问责,以严明的纪律要求,切实保证宣教月活动达到预期效果。

       会上集中学习了《全市第十九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关于开展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活动的通知》、以及纪委有关通报,观看了警示教育片《逾越法纪的国企“蛀虫”》。(刘振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