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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加快推进再生资源行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18-04-20  所属栏目:政策法规  点击次数:4840  返回上页

供销经字﹝2018﹞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供销合作社,中国供销集团、中再资源再生开发有限公司、中国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更好地发挥供销合作社再生资源行业在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的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再生资源行业转型升级,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进供销合作社再生资源行业转型升级的重大意义

推进再生资源行业转型升级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做出的战略部署。再生资源产业作为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载体和有效支撑,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实现绿色低碳发展的重要途径。供销合作社是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是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的主力军,要按照党的十九大做出的战略部署,树立全新的行业发展理念,创新服务模式和组织方式,培育新动能,拓展新空间,推动再生资源企业提质增效,引导再生资源行业转型升级,实现再生资源产业绿色化、循环化、专业化发展,为生态文明建设和服务乡村振兴作出贡献。推进再生资源行业转型升级是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内在要求。加快推进再生资源行业转型升级是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当前,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已经进入由点到面、全面推开的新阶段,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发﹝2015﹞11号文件精神,推进再生资源行业转型升级,加快打造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平台,进一步健全再生资源回收网络,积极参与美丽乡村建设,规范建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点,促进资源循环和高效利用,改善城乡生态环境。推进再生资源行业转型升级是再生资源企业走出困境的必然选择。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是供销合作社传统主营业务,近年来受市场环境、政策调整等因素叠加影响,经营规模大幅萎缩,一些企业处于停业观望状态,保持经营的一些企业也存在管理粗放、经营模式单一,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弱、发展方向模糊等问题。同时,随着新环保法和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施行,对再生资源行业绿色发展提出了更加明确的要求,严峻的形势倒逼供销合作社要加快再生资源行业转型升级,以实现企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供销合作社再生资源行业转型升级,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和乡村振兴的战略安排,把握机遇,深化改革,发挥优势,突出特色,依靠科技创新提升竞争力,优化经营结构提升发展活力,参与乡村振兴拓展服务能力,逐步推动系统再生资源企业从“废品买卖型”向“环境服务型”转型升级,实现供销合作社再生资源行业良性发展。

(二)基本原则

----市场运作,企业为主。坚持合作经济组织属性原则,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以需求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积极稳妥推进转型升级。

----创新驱动,注重效益。发挥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生力军和综合平台作用,加强规划设计,依托科技创新,按照生态文明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总要求,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赢。

----因地制宜,合理施策。根据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资源条件、产业特点和系统自身的发展基础,科学选择符合自身实际情况的转型升级模式,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

----加强合作,联合发展。遵循经济规律,以产权为核心,项目为平台,加快推进系统内外、不同层级、不同区域之间网络的对接与融合,实现共同发展。

(三)主要目标

到2020年,发展规范化的城乡回收站点10万个、建设设施先进的再生资源综合分拣中心1500个、回收利用基地(园区)120个、培育10家年收入超过50亿元的大型环境服务型龙头企业。加快形成“村级回收+乡镇转运+县域分拣加工+再生资源基地综合利用”,功能完善、技术先进、高效利用、生态环保、覆盖城乡的供销合作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在我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占有重要地位,在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实施乡村振兴中发挥重要作用。

三、重点任务

(一)巩固完善城乡回收利用网络。再生资源行业转型升级,构建回收利用网络体系是关键,要加快建设形成以城乡回收网络为基础,以县域分拣中心(集散市场)为中心,以区域综合利用园区为龙头的回收利用体系。

1.加强基层回收网点建设。对现有回收站点实施标准化改造、规范化经营,打造规范有序、整洁环保的示范网络。在网络薄弱和网点空白地区,新建一批现代化、标准化回收站点。依托龙头企业,采取收购、加盟、租赁等方式,对社会回收站点和个体经营者进行规范整合,扩大网络覆盖面。

2.大力发展分拣中心和集散市场。按照土地集约、生态环保的原则,根据区域分布和市场需求,加快规划新建一批专业化、现代化分拣中心和集散市场,提高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集约化程度,打造对接产业上下游的服务平台。对现有的分拣中心和集散市场进行升级改造,采用先进应用技术,提高管理经营水平,提升分拣集散功能。

3.科学规划综合利用园区建设。综合利用园区是再生资源回收后加工处理的重要载体,集中体现了再生资源集约化、规模化处理水平。要根据各地再生资源的存量,规划布局园区建设。要建设环保集中处理设施和集信息、研发、仓储、金融服务、环境监控于一体的服务平台,构建再生资源深度加工和规模化、高值化利用产业链,促进企业聚集,形成资源、资金、人才、科技洼地,为地方经济打造新的增长极。

(二)积极向农村环保领域拓展。农村是供销合作社的主阵地,也是再生资源行业转型升级的主战场,要抓住乡村振兴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机遇,主动谋划,积极向农村环保产业进军。

1.积极参与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扎根农村,贴近农民,服务农业的优势,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引导农民采用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农业生产方式。积极探索开展秸秆、地膜、农药包装等农业废弃物的回收和资源化利用,拓展农业社会化服务范围。

2.服务农村社区人居环境治理。发挥供销合作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优势和技术优势,探索农村废弃物资源循环利用的新型农村清洁模式,大力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和处理,参与当地农村清洁工程建设,开展人畜粪便等农村生活废弃物和玻璃、废纺织品、塑料袋、家具等低值物回收,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

3.向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延伸。因地制宜,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治理,争取当地政府授权和支持,承接农村公益性服务项目。充分利用基层经营服务网络,开展垃圾清运、村镇保洁、垃圾处置、污水处理、土壤修复等农村环境综合治理业务,探索形成科学、有效的农村环境综合服务模式。

(三)培育壮大新型龙头企业。龙头企业是再生资源行业转型升级的主体,要以培育和壮大龙头企业,提高加工利用技术水平为重点,加快再生资源产业链从前端向后端延伸。

1.做强环保型龙头企业。全面推进系统内资源整合,加强同业经营企业的纵向整合与横向联合,促进优势资源进一步向骨干企业集中,尽快培育形成一批回收网络完整、经营规模大、经济效益好、控制力强、技术装备先进的环保型龙头企业。有条件的龙头企业要积极参与城乡固体废物协同处理任务,建设区域性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协同处置基地,为地方政府提供城乡环境服务综合解决方案。

2.培育县域骨干企业。县域再生资源企业是农村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经营管理的主力,是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的重要载体。要大力培育和做强县域再生资源骨干企业,完善回收网络,兴建专用设施,整合各种资源,提升县域骨干企业解决农村废弃物量大、分散、面广、价值低、运费高等难题的能力,在农村环境综合治理中发挥积极作用,充分体现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宗旨。

3.提高加工利用技术应用水平。充分发挥科研院所和企业研发的集群优势,加快研发和应用符合农村环保产业要求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提升农村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现代化水平。积极引进和采用先进装备、技术和管理模式,加快分拣加工环节的技术升级改造,大力推广精细分拣和深加工技术,提高资源利用率,增加产品的附加值,消除二次污染。

(四)探索创新经营服务模式。经营服务模式创新关乎再生资源行业转型升级的成败,要大力推进“两网融合”模式,创新回收方式和业态,在巩固传统品种的同时,拓展特种经营等新的经营空间,提高核心竞争能力。

1.大力推进“两网融合”。推行垃圾分类制度、实施“两网融合”是“十三五”规划一项重要战略任务。再生资源企业要积极承担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减量运营任务,促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与环卫清运网络实行有效对接,在机制、人力资源、物流、设施、平台等五方面积极实施“两网融合”,在融合中寻求新的发展机遇,为推行垃圾分类、促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作出应有的贡献。

2.加快创新回收方式和业态。贯彻落实“互联网+”行动计划,探索“互联网+再生资源”“互联网+垃圾分类”“互联网+园区利用”等新型商业模式。灵活运用在线回收等新型回收方式,拓宽回收渠道。积极探索将大宗商品电子现货和期货交易模式引入再生资源行业,依托再生资源电子交易市场发展期货交易。大力发展供应链金融、互联网金融,解决企业融资问题,增强企业发展后劲。

3.积极向特种经营拓展。在开展传统废弃物回收利用的同时,积极向危险废弃物的收运处置、报废汽车和电子废弃物的回收拆解、餐厨废弃物的处置、固体废弃物的处理等特种经营领域拓展。积极拓展回收渠道,探索大客户回收模式,尝试与党政机关、军队、高校和大型生产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回收关系。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供销合作社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再生资源行业转型升级的重大意义,并将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摆上议事日程。要成立专班,明确职责,制定工作规划,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大支持力度。各级供销合作社要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争取把供销合作社再生资源转型升级纳入到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建设规划中。要加强与发改、财政、自然资源、工信、税务、生态环境、住建、商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国家及地方的财政支持。总社项目资金将加大对系统再生资源转型升级的支持力度。

(三)加快人才培养。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科技教育资源优势,加强对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先进技术研究,加大对再生资源经营管理人才培养。组织专项培训,增强从业人员对行业政策的理解把握,提高从业人员技术管理的实操水平。

(四)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再生资源行业协会在转型升级中的作用,鼓励协会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履行行业自律、信息沟通和反映诉求职能。加快制定行业标准,组织专业技能培训,引导企业规范经营,推动行业诚信建设,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五)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对于各地在推进转型升级中涌现出来的典型经验和做法,以及具有供销合作社特色的发展模式,总社和省级供销合作社要认真进行总结,抓好业务指导,加强宣传和推广,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2018年4月12日

 【来源中国供销合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