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现代航运服务业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建设航运服务业集聚区,推动黄石航运业高质量发展,对接武汉长江中游航运中心建设。
《意见》明确在黄石新港物流工业园区规划300-500亩土地,建设航运服务业集聚区,力争两年之内完成集聚区内的基础设施建设和部分航运服务设施的建设任务。在集聚区建成之前,鼓励航运服务企业到黄石口岸(保税物流)联检服务中心进行集群起步与发展,在各港口码头建设岸电设施,方便船舶接用岸电,以减少船舶废气排放。
大力发展船代、货代、理货、商务、物流、仓储、信息、船舶油料物料供应、船员生活用品供应、船舶垃圾回收处理、船舶维修保养、船员上岸调剂与改善生活等服务,提供评估、咨询、法律、金融、保险和海事仲裁等高端服务。到2020年,航运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全面启动并初具规模,基本形成功能齐全、服务优质、高效便捷、竞争有序的航运服务业体系。
《意见》同时也明确“对进驻黄石新港联检大楼5年以上的航运服务企业,免收房屋租金三年;对外贸企业新增出口贸易额,按照第一年1美元3分人民币、第二年1美元1.5分人民币、第三年1美元1分人民币的标准补贴;鼓励金融、保险机构提供融资保险业务,按其贷款金额的1-2%、保费收入的10%进行奖励;对在黄石新港建立大型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并为园区企业服务的企业,按10%予以补贴等真金白银扶持政策,促进传统航运服务业加快转型升级步伐,适应新时代新水运发展要求。(罗炜)
[来源:黄石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