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机关党建 > 共驻共建

供销社讲习室——常记我们曾经的誓言

发布时间:2018-03-05  所属栏目:共驻共建  点击次数:2812  返回上页

我们应该记得,在写入党申请书的时候,都有这样的承诺:要加强党性修养,不断端正入党动机;不但要在组织上入党,还要在思想上入党;要不断加强党的知识学习,牢记党的性质和宗旨;要努力工作,不断提高工作能力;要乐于奉献,不计个人得失;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要严格要求自己,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等等。这就是当初我们入党的“初心”,我们不能忘记这个“初心”,不能忘记曾经的誓言。

我从第一次写入党申请书到加入党组织,现在已有30年,每每想起当初入党的誓言,仍然激情澎湃,热血沸腾。一直以来,“共产党员”这个身份是自我约束的标尺,是勤奋工作的动力,是不断要求进步的力量源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新时代有新思想,新目标有新要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为我们共产党人提出了更新更高的奋斗目标和要求。

作为普通党员,首先在工作中要有“责任之心”。做好本职工作,是我们党员应尽的义务和责任,有责任就要有担当。习近平总书记曾强调,干部就要有担当,有多大担当才能干多在事业,尽多大责任才会有多大成就。只有敢于担当,才能心中有责不懈怠,才有迎难而上的勇气,才有敢为人先的锐气。责任要体现在实干上,实干是谋事创业的基础,是克服困难、推动事业发展的基本要求。责任要求党员扑下身子,常下基层、常到一线,多与群众沟通交流,真正做到与群众心连心。在现实工作中,经常有职工在我面前提醒:你们是党员,党员就应该多参加学习,多做一些事情。是的,我们不能忘自己的党员身份,在责任面前要多担当,在困难面前不退缩,有点成绩不骄傲,有点挫折不气馁,始终保持共产党人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以“责任重于泰山”的责任之心做好本职工作。

作为共产党员,在党性锤炼上要常怀“律纪之心”。信念坚定、旗帜鲜明、履职尽责、作风优良、公道正派是衡量党员干部的首要标准。我们经常说要加强党性锤炼,重温入党誓词,就是要不忘党员身份,是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作为党员除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以外,还要将党的纪律挺在前面,严格遵守《廉政准则》和《条例》,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决不允许口是心非、阳奉阴违。始终做到对党绝对忠诚,忠诚于党的信仰、忠诚于党的组织、忠诚于党的立场宗旨、忠诚于党的事业。

      共产党员的要求是多方面的,是全方位的。我们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对待权力要有“敬畏之心”,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用权于民,将权力关进笼子;对待名利要有“淡泊之心”,加强内在修养,树立高远的志向,多讲奉献,少计得失,以多做有益于国家和人民的事业为精神追求;对待人民群众要有“关爱之心”,组织的关心,单位的照顾,领导的关怀,可以有效调动职工群众的工作激情和动力;对党要有“感恩之心”,领导干部的成长,离不开党的培养,党员如果脱离了组织,没有了群众,就没有了人生“舞台”。只要我们全体党员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奋勇前进,我们党和人民的事业一定会走向辉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一定会实现。(吴高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