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服务三农

黄石市供销社参与我市农贸市场 经营情况的调研报告

发布时间:2017-11-11  所属栏目:服务三农  点击次数:4228  返回上页

      我市在创建卫生城市以来,城市环境得到了一定的改善。,我市农贸市场经过清理整顿和改造升级,农贸市场交易环境以及商品质量等方面都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农贸市场作为农产品经营的主要载体,市供销社参与农贸市场经营和建设是我社建设农产品市场购销网络的“新网工程”重要工作内容,是解决农副产品“卖难买难”拓宽农产品的流通的重要渠道。现结合我市整体情况,对我社农产品经营情况进行调查研究。

      一、农贸市场经营现状

      全市纳入国家卫生城市考核验收范围共有45家农贸市场,市区所属主要农贸市场有36家,分别为:黄石港区11家,西塞山区13家,下陆区4家,铁山区3家,开发区5家。永安里(采阳园)农贸市场、下陆中心市场、铁山亚东市场、下陆区红星集贸市场、黄石港区星源生活广场彩虹路店和大冶市金源集贸市场等6家农贸市场被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为“2016年度湖北省食品安全示范农贸市场”。2016年,我市蔬菜生产量约为70万吨,其中上市量约58万吨,年产值16亿元。预计全年蔬菜消费量73.8万吨,其中外菜内调18.3万吨,内菜外调10万吨,蔬菜自给率75%。

      市供销社领创办有农民专业合作社234家,其中农产品类有213家,2016年帮农户销售农产品3.9亿元,有效缓解我市农副产品“买难卖难”问题。其中我社控股经营的农贸市场主要有大冶市金牛镇金鑫农贸市场和四棵供销社农贸市场,仅2016年就帮助农户销售各类农副产品达1.2亿元,其中有23种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鲜活农产品批发价格低于当地物价主管部门监测价格的10%以上,为我市居民吃上放心实惠的农副产品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我社经营农贸市场面对的困难

  市供销社在机构改制以后,自身实力受到一定影响,通过近几年来的综合改革发展,虽有所发展,但仍面临一些困难:

      (一)发展滞后,设施简陋。市场设施陈旧老化,配套设施不完善。 有些建筑建于90年代甚至更早,不仅市场脏、乱、差严重,卫生、消防也存在一定安全隐患。市场周边已基本饱和,市场规模难以扩大。

   (二)投入不足,改造提升难度大。农贸市场的经营属于微利行业,因其投入多,成本高,租金高,经营户经营较为困难,效益也不好。农贸市场经营收入主要靠台位租金、卫生费、水电费,其经营所得除日常开支外,还要用于解决补助本系统下岗职工,用于市场管理、设施完善及环境改造等方面的投入不足。

  (三)管理落后,规范化程度低。作为服务农村一线的农贸市场,因历史惯性、人员老化等种种原因,市场管理较为松散,即使有明确的管理办法、交易规则和质量安全要求,但执行和监管力度难以保障,对市场物业、车辆和卫生及治安、消防等方面管理手段缺乏、力量不足。

      (四)市场环境不容乐观。农贸市场由于政府投入不足,供销社自身实力有限,加上市体主体投资积极性不高,经营主要靠收设施费,没有长远的规划,对市场设施进行必要的维护不足,市场内脏、乱、差问题比较突出。

      (五)农民卖菜困难,流通成本较高。由于市场摊位管理严格,菜农难在市场零售蔬菜,送到批发市场不仅人劳累艰辛,同时还存在部门收费。蔬菜从菜园到市场,流通环节多,层层加码,甚至部分蔬菜从黄石送到武汉,再流回黄石。农贸市场改造升级后,环境有所改善,同时摊位经营成本也大幅上升。

      三、建议和对策:

      农贸市场与其他商业设施的功能相比,不仅具有一定的社会性,而且还具有很强的公益性,在满足人民群众日常生活需要、活跃区域经济、促进社会发展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仅仅靠部分单位和市场主体自我经营,难以与城市建设发展相匹配。应该加快改造提升农贸市场,推进文明城市建设。为此提出以下几点建议和对策:

      (一)高度重视,加大宣传。应通过各种渠道与形式,广泛宣传,加快推广农贸市场发展与标准化改造。农贸市场发展与标准化改造是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重要措施,能促进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农贸市场一方面是生鲜食品和日常生活用品的重要销售渠道,与老百姓的生活密切相关,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消费安全。另一方面农贸市场也是解决“三农”问题,解决农民工就业的有效途径。

      (二)政府推动,部门合作。建议政府要将农贸市场建设发展作为民心工程列入党政重要议事日程,作为政府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工作来抓。农贸市场是城市建设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份,也是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的重要内容。建议市政府应当出台相应政策来推动市场的升级改造,由政府发改委牵头,商务、规划、城建、城管、工商等部门配合,对我市农贸市场建设和经营进行规范化、标准化管理,促进农贸市场有序经营。

      (三)科学设计,合理规划。建设我市农贸市场管理部门在规划新建和改造农贸市场过程中,应适当超前,立足长远。要充分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居民消费习惯、商业传统、交通条件和周边市场等因素,合理规划和布局农贸市场。要借鉴外地成功经验,将农贸市场做为提升城市品位、创建文明城市的形象工程来建设,确保新建或改造后的农贸市场在经历若干年后不落后。

      (四)强化监管,严格执法。建议由工商部门牵头,会同市场管理单位,严格落实农副产品安全责任,建立健全农副产品准入制度,对现有市场加强指导管理,合理进行市场规划,合理设置摊位摊点,合理确定收费标准,维护市场经营秩序。指导市场主办单位开展经营者的信用评定工作,建立科学规范的场内经营者信用评定标准、信用管理制度和奖励守信、惩戒失信的监管机制。加强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督促食品经营单位全面履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的法定义务,提升食品质量安全率,深入推进放心消费工作。把不符合质量标准、卫生标准和安全标准的食品拒于市场之外,确保食品消费达到健康、卫生、安全的要求。

      (五)确保投入,政策扶持。一是建议市政府建立投入机制,解决农贸市场改造资金问题。农贸市场不仅具有一定的社会性,而且还具有很强的公益性。有必要由政府牵头建立农贸市场投入机制,加快市场改造提升步伐。二是完善市场维护维修机制,要求产权单位必须定期进行场内设施及设备的维护,保持良好的购物环境。三是制定优惠政策,对公益性市场采取减免税费等措施,吸引开发商和社会资金,吸引业户入市经营。

      (六)扶持重点项目建设。市供销社作为我市建设“三农”、服务“三农”的重要部门之一,在推动我市农产品市场建设方面有责无旁贷的的责任。黄石市供销社积极与湖北省供销总社下属银丰集团进行沟通引进,将黄石市鄂东南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改造建设项目作为拓宽我市农产品的流通渠道,建设我市富有地域特色及鲜活农产品购销网络的重点项目。希望黄石及大冶两级政府能将该项目纳入当地经济发展规划和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并在用地、资金、税费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扶持。(夏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