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社情资讯 > 黄石要闻

《大冶湖畔我的家》入选省音乐创作131工程优秀作品

发布时间:2017-10-23  所属栏目:黄石要闻  点击次数:1981  返回上页

      “民间传说着孔雀石的故事,千年炉火诉说着神奇佳话……”由我市艺术家创作的《大冶湖畔我的家》于10月14日晚在洪山礼堂参加了湖北省文化厅和湖北省文联联合组织实施的全省音乐创作“131工程”优秀作品展演。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文艺创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繁荣发展我省音乐创作,2017年省文化厅、省文联联合组织实施全省音乐创作“131”工程,面向全省专业艺术院团、高等院校、社会艺术创作机构征集300首新创作歌曲,最终选出16首湖北省优秀作品重点宣传推广。

  在歌曲联唱环节,《大冶湖畔我的家》作为第一首歌出现,获得满堂喝彩。《大冶湖畔我的家》由我市苏勇、汪昭鹤作词,李维平作曲创作,曲中提及“金湖湛月”“铜矿金娃”均是大冶特色。(徐洁)



[来源:黄石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