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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防汛应急响应提升至三级

发布时间:2017-07-05  所属栏目:黄石要闻  点击次数:1914  返回上页

      记者4日从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获悉,市防指决定于7月4日18时将我市防汛应急响应级别由四级提升至三级。

  受梅雨期第三轮强降雨影响,4日16时,长江黄石港水位24.24米,超设防水位1.44米;大冶湖磊山水位18.98米,超设防水位0.48米;富河阳新水位22.53米,超保证水位0.03米,富水水库高出汛限水位1.64米。阳新县、大冶市相继启动了二级、四级应急响应。省防指已于7月2日24时将防汛三级应急响应提升至二级。

  依照《黄石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我市达到启动防汛三级应急响应条件。市防指决定于7月4日18时将我市防汛应急响应级别由四级提升至三级。

  启动三级应急响应后,市防指分管副指挥长将主持会商,并坐镇指挥,同时将进一步派出专家组和工作组赴一线帮助指导防汛抗灾工作;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加密防汛会商分析,加强水文监测预报,及时发布洪水预警;进一步加强群防群控和科学防控,确保防洪安全。

  各单位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和防守责任区域切实做好防汛抗灾工作。各级防汛行政责任人要按照防汛预案及防汛纪律,进岗到位,实施指挥;要加强应急值守,及时转发洪水预警;加强江河防汛信息的报送和宣传工作,把握正确舆论导向,确保江河防洪安全。(朱达)



[来源:黄石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