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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远程审理 民警出庭作证 黄石市大力推行刑事诉讼制度改革

发布时间:2017-06-30  所属栏目:黄石要闻  点击次数:2011  返回上页

     28日下午,西塞山区人民法院第四审判庭依法公开审理了一起盗窃案。与以往不同的是,被告人不在庭审现场,且参与侦查案件的民警出庭作证。
  当天下午3时,记者在审判庭看到,被告人并未出现在庭审现场的被告席上,而是在看守所内特定房间中,与庭审现场实施视频连线。案件审理过程中,审判员、公诉人通过视频对被告人问询,与被告人对话,被告人实时回应。
  据西塞山区公安分局介绍,这是西塞山区人民法院与检察院、看守所三方合作,打破空间限制,借助网络和实时通信设备,实现远程审理案件。
  在庭审现场,西塞山区公安分局民警出庭作证,讲述自己的案件侦办过程,供审判员在审判案件时参考。
  “以前,我们主要以侦查为中心,民警在侦办完案件后,就直接移交给检察机关提起公诉。”西塞山区公安分局法制案审大队副大队长严红兵说,现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下发了《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意见》,要求刑事案件以审判为中心,“《意见》就是要求我们民警既是案件侦办者,又是该案证人之一。”
  严红兵说,在审判过程中,审判员可以就民警的证言证词,排除一些非法、无效证据,这完善了相关司法制度,保护了被告人的权利,也对办案民警提出了更高要求,民警出庭作证,与被告人对质,可以督促办案民警在办案过程中,收集、完善有效证据。
  市公安局政治部透露,此次刑事案件审判中民警出庭作证,尚属黄石首例。(易木生) 

[来源:黄石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