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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供销社2015年10月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及领导干部个人廉洁自律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5-11-16  所属栏目:廉政建设  点击次数:3224  返回上页

  根据市委主体办《关于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社10月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及领导干部个人廉洁自律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

  10月20日,我社召开中心组学习会议,组织市社机关全体党员干部、直属单位负责人等30多人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会议由社党委委员、副主任卢希兰主持,结合供销社自身实际,就深入贯彻《条例》进行了安排部署。会议还传达了市纪委10月14日关于1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报、10月17日全市精准扶贫会议及10月19日市委政协和统战工作会议精神。

  二、抓特色监督管理,促党风廉政建设

  我社监事会从四个方面加强监督管理,有力地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一是聘请了常年法律顾问。对社有资产处置,参股经营等10个方面问题,由法律顾问进行审核把关,确保了重大决策的科学性和合法性,营造了依法治社、依法办事的良好法治环境。二是制定了《内部审计工作实施方案》、《内审巡查监管制度》。坚持每季度对直属单位及市联社机关财务帐目进行巡查审核,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发现重大问题进行专项审计。在巡查审核电子技术技工学校财务帐目时,发现问题较多,及时向社党委作了汇报。党委研究决定,聘请第三方进行专项审计。三是聘请第三方审计。对市电子技术技工学校2010-2014年账务帐目进行全面审计,拿出了《审计报告》,规范了该校财务管理工作。对市社与湖北省供销惠侬黄石市祥喜烟花爆竹有限公司合资的烟花爆竹储存仓库工程项目,进行了工程结算审计。四是门店出租公开评估。在门店出租方面,坚持公开、公正的原则,租赁合同由监事会办公室先行审查,今年以来,共审查合同20份。重要门店出租,实行出租前聘请第三方进行租金评估,再行公开招租。严格租赁合同管理,推行综合财务预算制度,“收支两条线”,每年至少2次向干部职工公开收支情况。元至九月份,各类费用总额比上年同期减少5万元,实现利润9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9万元。我社监事会在促进供销社改革发展、健全民主制度、加强监督管理、保障社有资产保值增值、维护社员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既为促进供销社事业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又促进了我社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

  三、认真学习贯彻《纪律处分条例》和《廉洁自律准则》

  10月30日,市供销社召开干部大会暨中心组学习会议,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同时还传达了市纪委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典型案件的有关通报精神。

  社党委委员、副主任周晓达指出,中共中央重新修订《纪律处分条例》、《廉洁自律准则》,彰显了与时俱进从严治党的决心,为广大党员干部树起了道德的“高线”,划定了纪律的“底线”,充分体现了“全面”和“从严”的原则。他要求,各支部和党员干部进一步加强学习,切实把《条例》、《准则》烙在心上,把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摆在重要位置,为推动供销事业发展筑牢思想道德、法纪纪律防线。

  社党委书记、主任张足意以《严谨规范敢担当,团结和谐聚合力》为题,提出了贯彻落实《条例》、《准则》的具体举措。她针对少数干部精萎靡不振、精气神不足,作风不严谨、工作运行不规范,团结奋进不足、和谐氛围不浓等现象进行梳理剖析后,为进一步提振供销社干部的精气神、打造严谨规范、团结和谐的干部队伍提出了新要求。她强调,要从治庸、治懒、治虚、治散、治邪气等“五治”着手进一步强化作风建设,提升干部综合素质,不断优化发展环境。她就如何塑造团结和谐、高效务实、严谨规范的供销社新形象,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树起“雷厉风行、立竿见影;求真务实、虚功实做;开拓创新、奋发有为;民主和谐、团结协作” 的风气;二是建立起“学习型、廉洁型、高效型、务实型、思考型”的新“五型”机关;三是按照“六不让六不该”的标准,打造一支廉洁从政、勤政务实、严守政治规矩、政治纪律的干部队伍;四是从加强“政治思想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谐文化建设、基础业务建设、工作作风建设、激励机制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七大建设着手,把供销社打造成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服务平台,真正发挥党委政府的桥梁纽带作用,为建设鄂东特大城市作出新贡献。

  四、领导干部个人廉洁自律情况

  我社机关现有党员干部18人,期中:县级领导干部6人(5名班子成员,1名调研员),科级以下党员干部12人(正科职6人、主任科员1人、副主任科员2人,新招3名)。从掌握的情况来看,没有违纪违规不廉洁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