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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启动医保慢性病申报

发布时间:2017-03-02  所属栏目:黄石要闻  点击次数:2074  返回上页

      1日起,黄石市(市本级)基本医疗保险2017年度上半年慢性病申报工作正式启动,申报时间为期一个月(3月1日——31日),慢性病申报统一在市医保大厅窗口受理,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受理。申报器官移植抗排异药物治疗、尿毒症门诊透析治疗及癌症3种门诊特殊慢性病病种的,不受申报时间限制,随时受理。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可申报病种有: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系统性红斑狼疮、重症肌无力、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重性精神病、慢性重型肝炎抗病毒治疗、肝硬化、类风湿关节炎、帕金森病和帕金森综合征。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可申报病种:系统性红斑狼疮、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重性精神病、慢性重型肝炎抗病毒治疗、肝硬化、类风湿关节炎、帕金森病和帕金森综合征。
  申报需要什么材料?记者帮你了解了。凡适合我市门诊特殊慢性病医疗补助申报条件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携带职工(或居民)医疗保险证复印件(2份)、身份证复印件(2份)及与申报病种相关的住院及门诊病历资料;参保单位申报时另需提供《黄石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医疗补助待遇评审单位申报表》(含电子版);已享受我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以下简称慢性病)医疗费补助待遇的参保人员如需要新增加慢性病种时,需提供原门诊慢性病医疗证。 

[来源:黄石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