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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主要领导同志对班子成员及机关科室、二级单位负责人廉政谈话讲稿

发布时间:2015-11-16  所属栏目:廉政建设  点击次数:3249  返回上页

  刚才,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十八届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省市纪委典型案例的通报。下面,我谈几点认识,也算是对大家一次廉政谈话。

  一、常清醒,正确认识当前反腐败斗争的形势

  2014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53085起,处理71748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3646人。同时,对违规违纪行为及时通报曝光,发挥警示教育作用。中央纪委监察部7次对3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通报曝光。各省区市纪委、监察厅(局)先后136次对788起典型问题进行通报曝光。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中央要求,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严肃查办审批环节设租寻租,插手工程建设、项目开发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腐败问题。周永康、蒋洁敏、李东生、李崇禧、申维辰等涉嫌犯罪已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目前,正在立案审查的还有令计划、苏荣等案件。

  2014年,加大国际追逃追赃力度,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设立国际追逃追赃办公室,建立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协调机制,摸清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外逃的底数,启动反腐败执法合作网络。强化个案处置,共追逃500多人,追赃30多亿元。

  2014年,中央纪委监察部直接参与晋济高速公路山西晋城段岩后隧道“3•1”特别重大道路交通危化品燃爆事故等4起特别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共给予140人政纪处分,其中省级干部1人、厅级干部16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92人。严肃查处生态环境保护、食品安全等领域的失职渎职问题,对媒体反映湖南省衡东县大浦镇300多名儿童因环境污染造成血铅超标问题进行督办追责,对11名失职失察责任人进行处理,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9人。

  2014年,对纪检监察干部不遮掩、不护短,查处违纪违法纪检监察干部1575人,其中厅局级34人、县处级229人,教育了干部,纯洁了队伍。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十八届五次全会上强调,从这两年查处的案件和巡视发现的问题看,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主要是在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上还没有取得压倒性胜利,腐败活动减少了但并没有绝迹,反腐败体制机制建立了但还不够完善,思想教育加强了但思想防线还没有筑牢,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重构政治生态的工作艰巨繁重。因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

  十八大以来,我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的判断是“严峻复杂”。这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腐败案件高位运行、存量很大、呆帐很多;二是查处腐败官员的级别、涉案金额节节攀升;三是腐败现象在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聚集的部门和行业仍然易发多发;四是腐败现象向各个领域蔓延,清水衙门出大案;五是基层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增多,小官大贪现象时有发生;六是不知不觉出大事,一些平时看起来低调、老实、厚道、百姓比较信任的干部,一查就出事而且是大事;七是顶风违纪违法屡禁不止;八是腐败分子订立攻守同盟,想方设法逃避惩处,甚至攻击办案人员;九是少数既得利益者对反腐败进行阻止、破坏;十是敌对势力造谣惑众,无中生有,煽动群众阻止反腐败。所有这些都说明反腐败形势的复杂性,腐败与反腐败斗争处于对垒焦灼状态。对此,我们必须时刻保持清醒的认识。

  二、敢担当,认真履行主体责任

  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任责任,2014年黄合发[2014]23号文件有了明确的规定,这里,我再重申一下:

  (一)党委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六项)

  党委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切实担负统一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的主体责任,把反腐倡廉工作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列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统一研究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检查考核、确保任务落实。

  1、组织领导责任。党委统一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时传达和贯彻落实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市委、省市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研究制定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推动工作任务落实。

  2、选人用人责任。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好干部的“五条标准”和“注重生态,执行力强”的要求,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健全科学选人用人机制,制止和杜绝突击提拔、带病提拔、拉票贿选、跑官要官等不良现象。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坚决整治和严厉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突出抓好超职数配备干部、变相设置非领导职数等问题的整治。

  3、作风建设责任。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六点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建立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坚持不懈解决“四风”突出问题,严肃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失职渎职行为。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推动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民、务实、清廉。

  4、支持办案责任。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及时听取工作汇报,解决重大问题,尤其要支持纪委执纪办案,做到有案必查、有贪必肃、有腐必惩。

  5、源头治理责任。认真落实市委《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深化黄石供销社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不断完善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长效机制。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形成科学有效的制约机制。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强化权力运行全过程监督。深化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将传达学习中央、省市委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文件、会议精神作为党委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坚持和完善新提拔领导干部任前廉政知识测试、廉政承诺和廉政谈话制度,将廉政教育贯穿于干部培养选拔管理使用全过程。

  6、监督检查责任。党委要督促直属党支部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格局。要强化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督促各单位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任务分解和落实工作。

  (二)党委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六项)

  党委主要负责人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牢固树立主体意识,履行主体责任,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1、加强研究部署。根据上级党委和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作出具体部署和安排。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工作汇报,分析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现状,及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围绕容易滋生腐败的薄弱环节加强调查研究,建立完善管用的制度规定。

  2、准确把握廉政状况。要通过开展落实主体责任谈话、定期听取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落实主体责任及个人廉洁自律情况汇报等方式,及时全面掌握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状况和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下级领导班子以及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状况。

  3、大力支持纪委工作。加强对案件查处工作的领导,敢于担当、敢抓敢管,推动各部门的协调配合,及时排除查办案件工作中的干扰和阻力,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4、高度重视廉政教育。把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党纪法规作为学习的重要内容,不断增强廉洁从政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定期组织并主动参加党风廉政建设系列教育活动,亲自讲廉政党课。支持和参与廉政文化建设,营造廉荣贪耻的社会氛围。

  5、带头开展检查考核。牵头组织并主动参加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检查考核,围绕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对被检查单位提出要求。

  6、做廉洁从政表率。模范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市委六点要求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严格按制度管权管人管事,自觉接受监督,促进权力依法依规行使。不得以个人名义动议干部,讨论干部时不得首先导向性发言。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加强对亲属、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

  (三)党委其他班子成员分管范围内的领导责任(5项)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含非党领导)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有直接领导责任,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坚持管业务必须管党风廉政建设,管行业必须管党风廉政建设。

  1、主动研究部署。协助本级领导班子及其主要负责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析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现状,指导制定符合分管单位(科室)实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和推进措施,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

  2、加强督促指导。经常性督促指导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督促整改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制定防控措施。

  3、参加检查考核。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定期进行检查考核,积极参与年终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检查考核。

  4、支持查办案件。加大对案件查处工作的支持力度,对分管范围内发生的违纪违规案件不得压案不报、压案不查。

  5、严格廉洁自律。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市委六点要求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严格按制度管权管人管事,自觉接受监督,促进权力规范运行。加强对分管范围内的党员干部、自己的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

  三、守规矩,坚守“五个”底线

  做人要守规矩,要有底线,为官更是如此。纵观各种腐败案例,他们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不守规矩,就没有守住为人做官的底线。教训深刻,警钟长鸣。我们务必心存敬畏,手持戒尺,严以律己,严守底线。

  首先,要紧守法纪底线。党纪国法是带电的“高压线”,党员干部必须坚守,不能触碰,不得践越。坚守法纪底线要心存“五个敬畏”。一要敬畏组织。每个党员领导干部的成长都是靠组织发现和领导培养,要用一颗感恩的心去对待组织。二要敬畏群众。党员领导干部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必须坚持把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以实际行动树立党员领导干部在人民心的良好形象。三要敬畏权力。权力意味着责任,用权失误就要受追究,滥用权力更要受到惩处。四要敬畏舆论。舆论反映民场,体现民意,党 员领导干部要虚心接受来自舆论的监督和批评,以高度的政治意识对待舆论。五要敬畏良心。坚定清廉操守,做到脑无杂念、心无尘染,永远存有一种惧怕良心谴责的意识,时时处处问心无愧。紧守法纪底线,要做到三个严守。一要严守法纪底线。严格各项政策的要求,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不超越政策界限搞变通,防止无原则的灵活;严格按照各项标准制度办事,不擅自扩大范围打擦边球,防止以感情代替原则;严格按规范程序办事,不违规操作乱办事,防止不分是非,唯上是从。二要严守纪律。组织纪律具有自觉性、强制性和统一性的特征。作为党员干部,在执行组织纪律上没有特例,必须高度自觉。三要严守监督。党员干部只有自觉接受监督,经常反思反省自己的言行举止,才能保证不犯或少犯错误,有了错误也能及时得到纠正。

  第二要坚守生活底线。人贵知足,领导干部要更懂得知足。想想饥寒苦,温饱就是福;想想疾病苦,健康就是福;想想离乱苦,平安就是福;想想牢狱苦,自由就是福。人不能把权力和金钱带进坟墓,但放纵的权力和对金钱的贪婪却可以把人送进“坟墓”。作为党员干部,现在我们的生活条件、工作条件都有了明显的改善,比工人、农民特别是困难群众强多了,但仍有少数干部,不懂得知足,怀着侥幸心理,做出一些傻事蠢事,断送了自己,毁掉了家庭,辜负了组织。我们务必铭记:知足常乐,清廉是福。

  第三,要坚守交友底线。作为领导干部,要慎重对待朋友交往,注意净化社交圈,这既是职业的需要,也是对自己最大的保护。要以“德”为要,以“信”为基,坚持“君子之交淡如水”,不能只讲关系不讲原则、只讲义气不讲是非,更不能把朋友间的感情关系异化为庸俗的金钱利益关系。尤其对相知多年的老同学、老同事、老战友,要格外珍惜难得的友谊,始终保持交往的纯洁性。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与生意人、企业主打交道,一定要保持人格尊严,不能良莠不分,更不能交酒肉朋友、傍大款。要多与老百姓交朋友,听取群众意见;多与基层干部交朋友,了解基层工作;多与先进模范交朋友,学习工作经验;多与专家学者交朋友,增长见识、学习本领。要注意把握社会交往分寸,坚守做人为官的基本准则,在事关个人和家庭利益的问题上更要坚持原则,在开口的时候想一想这句话该不该说,在迈腿的时候想一想这个地方该不该去,在伸手的时候想一想这些东西该不该拿,保持清醒的头脑,做到原则不动、底线不松、规矩不破。

  第四,要坚守伦理底线。家庭是领导干部道德水准表现的最重要的场所之一,也是当前道德发生问题、突破底线的一个薄弱环节。孝敬父母、夫妻和睦、抚育子女,既是做人的道德底线,也是做官的道德底线。古今中外,都看重这条底线。作为党员干部,不仅要遵守伦理道德,做孝敬父母、爱家教子的模范,要成为引导家庭成员遵守道德的模范。对家庭成员中的不道德思想和行为,如果不制止,甚至任其借助领导干部的名义去谋取好处,做违反法律规定的事情,同样也是道德失职,在现实生活中许多领导干部就是从此处突破底线走向腐败的。家务事不是小事,虽然家庭道德问题隐蔽性强,但最能反映出领导干部的真实道德状况,每个领导干部要认真查找自己的“短板”,并把它作为道德建设、自我防控腐败风险的重点部位,自觉追求崇高的道德境界,做一个党引以荣、人民群众拥戴的道德楷模!

  第五,要坚守情感底线。党员干部也是平常人,同样也有七情六欲,但领导干部不同于一般的人,是管党员的党员,管干部的干部,如何在工作中做到不伤感情,坚守情感的底线,需要领导干部做事出以公心,一把尺子量准,一碗水端平,在原则和规矩面前,不用情感代替理智,不以个人好恶代替公正,不搞团团伙伙,拉拉扯扯,亲亲疏疏,能够放下感情和面子,不怕误解和委屈。要抵御来自方方面面的亲情、朋友、关系和社会压力,守住寂寞,耐住清苦,管住小节,保住本色;要不为名所累,不为利所动,守住清苦,安于清贫,甘于吃苦,不贪不占不攀比,把自己的工作看成是干部职工对自己的一种信任,一种荣幸,一种锻炼。

  会后,请各位分管领导,对分管的科室、单位负责人进行一次廉政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