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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确保1月20日前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

发布时间:2017-01-17  所属栏目:黄石要闻  点击次数:2012  返回上页

      领到工钱回家过年,是农民工在外辛苦一年最大的心愿。16日,我市召开2017年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专题督办会,会议要求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会议通报了我市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的有关情况,并听取了大冶市、黄石港区、开发区、市建委、市公安局等县市区和部门具体工作开展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措施的汇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叶战平指出,保障农民工工资的支付是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的一项重要民生工作,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属地管理、部门协调”的总原则,狠抓清欠工作的落实,确保在2017年1月20日(腊月小年)前实现我市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

  叶战平要求,全市各级相关部门要明确主体责任,抓好清欠工作的统筹协调;要全面排查、摸清底数,与相关企业协商一致,加大拖欠项目的清理力度;要确保各施工单位的工资保证金应存尽存,从源头上治理工资拖欠问题;要加强维稳防控,及时化解矛盾,对引发群体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进行严肃问责,全力维护和谐稳定的大局。(朱达)



[来源:黄石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