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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内金融征信 知道这些才能保证不上当

发布时间:2016-12-15  所属栏目:信用知识  点击次数:2909  返回上页

征信是指对企业、事业单位等组织的信用信息和个人的信用信息进行采集、整理、保存和加工,并为信息需求者提供信用报告、信用评分、信用评级等服务。金融征信是社会征信体系的一个重要子领域,主要用来解决信贷市场信息不对称的问题。金融征信体系包含着信用信息的记录、采集和披露机制,以及征信机构、市场安排和监管体制等多个方面。金融征信市场的健康发展,有利于金融机构控制不良资产,促进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



国内征信行业发展历程

1988年3月,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了第一家信用评级公司——上海远东资信评级有限公司,标志着我国资信评级企业的诞生。1992年,中国第一家从事企业资信调查的民营企业——北京新华信国际(002018,股吧)信息资讯有限公司成立。此后一批专业信用调查机构相继成立,逐步形成了我国征信行业的雏形。在此阶段,征信机构的调查对象多为企业,个人征信业务尚未形成。

伴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资本市场活跃,银行信贷规模不断扩大,市场对征信的需求不断扩大;伴随着国外资本及国外评级机构进入中国,国内征信行业也快速发展起来,民营征信企业异常活跃。


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上海市开始进行个人征信试点,1999年上海资信有限公司成立,从事个人征信与企业征信服务。同年年底,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开始上线运行。2002年,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建成地、省、总行三级数据库,实现了全国联网查询。同年,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自主开发的深圳市个人信用征信及评级系统试运行,开始向各商业银行提供个人信用报告查询服务,上海、深圳等区域性征信试点的成功对我国征信行业的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2003年,国务院赋予了人民银行“管理信贷征信业,推动建立社会信用体系”的管理职责,批准设立了征信管理局,负责信贷征信管理工作。2004年人民银行建立个人信用基础数据库并开始试运行,2005年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升级为全国统一的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个人信用基础数据库和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建立是我国征信体系最重要的里程碑,对于金融行业的风险管理与信贷决策产生了重要影响。

2012年12月国务院第228次常务会议通过了历时10年的《征信业管理条例》,该条例自2013年3月开始正式实施。中国征信业步入了有法可依的发展新阶段。


国内征信机构主要类型

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金融及商业领域对信用信息的需求日益增长。社会公众的信用意识不断增强,为征信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社会环境。特别是随着近年来互联网金融的兴起,金融市场对个人征信信息的需求更加强烈。这都使国内的征信市场具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同时,政府鼓励私人企业进入征信行业,各家企业也都将目光投向征信市场,渴望在这个领域一展拳脚。在国内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为核心的征信体系内,会有越来越多的私人企业进入到征信领域,提供各类征信产品和服务。

在个人征信领域,由于监管机构尚未开始发放征信牌照,因此我们暂且把以下这些征信服务提供商称为“准征信机构”。各家机构的优势各有千秋,服务的领域各不相同。

1. 服务型机构

服务型机构以提供信用评估、信用咨询服务为主要内容,它们可以根据金融信贷机构的具体要求,采集考察对象的信用数据,分析、评估考察对象的信用水平。服务型机构通常自身并不具备显著的数据优势,但具有专业的风险评估能力,能够收集到金融机构所需要的信息,并依托专业能力,对考察客体进行风险评估。

此类征信机构在过去多为金融机构提供大中型企业风险评估服务,在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过程中,它们焕发出了新的生机。互联网贷款缺乏现场管理环节,在数据不足的情况下,面临着更为严峻的欺诈风险,以及资质评估无效所产生的信用风险。服务型机构通过提供实地调查服务,按照金融机构的要求收集信息,并排查欺诈风险,最后生成风险评估报告,或提供风险评级服务,为金融机构的贷款决策提供支持。


中国有着大量的个体及小微企业,因为它们缺少抵押物和规范的财务报表,金融机构很难通过获取传统资信信息对它们进行风险评估,导致小微企业贷款困难。小微企业贷款这个广阔的市场又蕴含着巨大的商机,这就给服务型征信机构和金融机构的合作带来很好的契合点。服务型征信机构通过实地调查,综合多方信息,对小微企业进行较全面、准确的风险评估,为金融机构提供服务。

2. 数据型机构

数据型机构通过收集第三方的数据,并进行加工、整合、转换、挖掘,为金融机构提供信用评估报告和信用评分等服务。

国内最为典型的数据型征信机构是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征信中心从国内各家金融机构采集客户的贷款信息、客户信息,同时还收集法院执行、电信缴费等公共信息,进行采集、整理和加工,为有权限的金融机构提供查询服务。征信中心最核心的数据是客户的贷款明细和客户信息,这些信息对于客户的风险评估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随着互联网大数据的应用越发广泛,有越来越多的企业加入到数据征信的行列中来。这些机构强调大数据的采集与挖掘,通常并不提供原始明细数据的查询服务,而是强调挖掘原始数据背后的特征与规律,为金融机构提供客户特征与资质评估。例如,通过采集个人在互联网上的浏览记录、交易行为、社交圈等相关信息,能够获知用户经常关注哪些方面的新闻,购买何种类型的产品,拿着手机都去过什么地方,经常社交的圈子都是哪些职业的人群,从而对客户进行全面的描画,挖掘其兴趣、爱好与需求,为金融机构提供精准营销、价值挖掘、客户稳定性评估等方面的服务。

还有一类企业,自身体系内就积累了大量客户数据,如电商企业。它们在征信服务领域也具有明显的数据优势,依托自身经营过程中的数据积累,以自有的交易数据、客户信息、商户信息、评价数据对客户进行评估,形成客户风险评级或风险评估报告。这类机构的数据基础丰富,多数有着向金融信贷领域跨界发展的动作或规划。而它们要想成为征信服务机构,需要考虑两方面的问题:一是客户信息的隐私保护问题;二是自营信贷业务与信用评估服务之间的冲突。

国内征信行业发展现状及困境

1. 市场主体相对单一

目前在国内个人征信领域,数据较为全面和规范的征信机构主要有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其他具有一定规模的第三方征信公司数量不多,其所具有的数据优势受到一定的限制,覆盖面有限,数据深度和广度多数不能兼顾。一些新兴的“准征信机构”尚未得到正名,在信息采集和信息应用上的定位尚不明确。



2. 公共征信机构的覆盖能力受限

受限于运营成本、技术能力、数据规范、信息安全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多数征信机构的覆盖面都有一定的局限。同时,伴随着大量小贷公司和P2P 公司等业务模式的出现,使得原来金融机构无法触及的客户群体有了获取资金的渠道。因此,出现的挑战有二,一是上述机构需要更有效率地获得客户的信息,减少信用评估中的信息不对称性;二是客户违约成本过低,机构也缺乏对贷款违约客户的约束手段。

3. 个人信息安全问题突出

2013 年初中国人民银行全国征信工作会议上就提出,征信业发展和信息保护同等重要,将个人信息保护工作提升到新的高度。但目前国内个人信用信息的安全问题仍较为突出,表现在未经授权采集客户信息,未经授权向第三方提供征信信息,以及数据采集范围涉及敏感信息等。



国内征信市场展望

征信行业的发展有挑战,更有机遇。国内征信行业迅猛发展的势头势不可当,互联网科技及大数据的加入,使得征信行业出现革新。

1. 征信市场主体多元化

《征信业管理条例》和《征信机构管理办法》的出台,明确了征信行业的游戏规则,政府对各类资本进入征信市场持开放的态度,使征信市场更具包容性,征信服务更具竞争性。预计未来国内的征信市场主体将更加多元,私营征信机构将大规模涌入,征信数据类型与来源将更加广泛、多样,征信产品日益丰富。在客户风险控制、价值提升、精准营销、催收管理、流失管理等领域,征信数据都会得到广泛应用,这对于金融机构的管理将带来革命性影响。



2. 征信业务的创新模式不断涌现

以互联网信息技术与大数据挖掘为基础,征信信息覆盖的范围更为宽泛,征信机构能够提供的征信服务方式更为多样。特别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在经济活动中日益活跃,金融市场上的资金供给方向向小微企业下沉,这给个人征信服务的发展带来广阔的市场空间。征信服务已经显现出向大数据整合与挖掘方向的发展趋势,未来将能够在更广泛意义上为金融机构提供大数据逻辑比对下的客户信息校验,基于大数据的评级和评分,也可以基于大量外部数据的整合,提供客户风险预测服务与行为特征预测服务,为金融机构的风险全流程管理与客户管理提供抓手。

3. 征信数据处理技术革新

随着大数据的发展,个人信用信息数据量呈几何级上涨,对数据的存储、运算、查询都有着巨大影响。但随着互联网及数据技术的革新,海量数据的处理技术将越来越先进,庞大数据的并发性存储、加工、转换、查询的效率会越来越高。数据更新的速度更快,征信信息查询的方式也会发生改变,使得更多机构可以更有效率地享受到征信数据服务。


4. 征信数据采集和应用规范化

征信管理的法律法规将会更加完善,特别是加强对个人隐私数据的保护。2012 年12 月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对互联网信息的采集、使用进行了原则性规定,预示着未来对于网络信息的使用将逐步纳入监管范围,逐步进行规范。(来源:和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