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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供销社内审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16-12-14  所属栏目:监事工作  点击次数:3745  返回上页

根据省社监事会的工作安排要求,现将我社监事会2016年度工作总结如下:

首先,成立了工作专班。为了加强内审巡查工作,年初,我社成立了以分管监事会工作的副主任卢希兰同志为组长,财务资产科、合作指导科、经济发展科、监事会办公室等负责人为成员的内审巡查小组,卢希兰同志退休后,对内审巡查小组组成人员及时进行了调整,巡查小组定期对直属单位及联社机关进行巡查内审,加强监督管理。

第二,建立和完善了内审制度。监事会的主要职责就是社有资产的监管,市社监事会狠抓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先后对参股入股、创业投资、社有资产处置、租赁合同、财务账目等五个方面的工作进行了常态化的监督与管理,取得了明显成效。我们制定完善了《内部审计工作实施方案》、《内审巡查监管制度》,坚持每半年对直属单位及市社机关财务账目进行巡查审核,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今年7月份,对隆祥公司及3家壳子公司、3个基层社进行内审巡查,形成了内审巡查报告,召开了上半年财务工作会议,通报了《内审巡查情况》、《上半年全系统各项财务指标完成情况、债务化解情况、项目建设情况及下半年工作计划》、《市直单位及基层社收支费用情况》,学习了《市社机关及隆祥公司财务制度》,讨论了有关奖励办法。

第三,聘请第三方审计。针对突出问题,聘请第三方对直属的4家公司、3个基层社2013-2015年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全面审计,及时向社党组进行汇报,并依据《审计报告》下发整改通知单,从而进一步规范了各直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四,聘请法律顾问。聘请了湖北乾首律师事务所两名律师为我社机关及直属单位常年法律顾问,对参股经营、资产处置、劳动纠纷等10个方面问题,由法律顾问进行审核把关,保证各项程序合法合规,充分营造依法依规办事的良好环境,确保了重大决策的科学性和合法性。

第五,参与资产处置。市社监事会积极参与社有资产处置等工作,在四棵社庆洪分店资产处置过程中,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先请评估公司进行资产价值评估,再委托正规拍卖公司,以公开竞拍的形式,对资产进行处置;在门店出租方面,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租赁合同管理,由专业人员评估租金后再行公开招租,监事会参与了颐阳路350号门面租金评估、出租全过程,确保了门店出租的公开公平公正,达到了资产增值增效的目的。今年以来,监事会办公室审核了25份门面租赁合同,有效地防止了人情租赁现象。

一年来,我社监事会紧紧围绕供销社综合改革大局,将审计作为履行监管职责的重要抓手,充分发挥监事会职能作用,切实加强社有资产管理,实现了社有资产监管水平的提升,为我社改革与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助推供销事业不断迈上新台阶。但与省社监事会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按照“监督、建言、维权、预警”的工作要求,以推进组织机构建设为抓手,积极履行职责,努力做到有为有位,在推进黄石地区供销合作事业发展中作出应有贡献。(刘来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