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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应群众期盼 彰显为民情怀

发布时间:2016-12-02  所属栏目:黄石要闻  点击次数:2107  返回上页

     “我对建议办理结果非常满意,三岔路社区的两个重度精神残疾人都在今年8月份就恢复了低保,这样的效率离不开市人大的重视和民政部门的积极协调配合……”11月30日,市人大代表方汉山提起年初两会上提的建议办理结果时频频点头赞许。

  今年两会上,方汉山提出《关于将无收入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特别是精神残疾人单独纳入低保的建议》,引起市人大常委会及政府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关注。

  该建议提到,自2014年下半年全市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开展全面清理“群体保”“人情保、关系保”“错保”行动以来,铁山区有213名残疾人所在家庭被取消了低保,其中精神、智力、肢体或多重重度残疾人有152人。这些重度残疾人不但不能就业,而且生活无法自理,完全依赖家人照料,许多残疾人还必须长期服用药物。

  市人大代表方汉山作为一名长期在基层工作的社区书记,对基层群众的疾苦感同身受。在经过细致深入的调查后,他建议,对低保边缘残疾人家庭以及获得最低生活保障后生活仍有困难的残疾人,特别是“重度残疾”“一户多残”“老残同户”等特殊困难家庭,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必要措施给予生活保障。他强烈呼吁将无收入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特别是精神残疾人单独纳入低保。

  建议提出后,市人大常委会将该建议列为重点督办件,由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王晓梅领衔督办。

  针对残疾人特别是精神残疾人单独纳入低保的建议,市民政局高度重视,积极想办法做好困难家庭残疾人生活救助工作,在出台和实施社会救助政策过程中重点向残疾人群体倾斜。

  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局副局长肖于建介绍,我市对残疾人降低了低保准入门槛,残疾人单人户可以直接申请,城镇低收入家庭和家庭收入低于农村低保1.8倍的农村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可以单独提出低保申请,符合条件的纳入城乡低保。另外,针对这一特殊群体,我市也建立了残疾人收入核减制度,对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当地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重度残疾人家庭,残疾人本人收入按城乡低保标准200%核减;对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当地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般残疾人家庭,残疾人本人收入按低保标准150%核减。经核减后,符合低保条件的可纳入城乡低保。对建议中提到的“特别是精神残疾人单独纳入低保”问题,市民政局也做出了积极回应。重度残疾人特别是精神残疾人除享受正常低保金外,其本人可按本地低保60%—80%比例增发补助金;对于一般精神残疾人按低保标准25%—55%比例增发补助金。

  在铁山区新村社区邹治忠的家里,记者看到年迈的母亲黄爱新正在小心地为她煎中药。“多亏了党和政府的关心,以前女儿每个月吃药的钱都靠亲戚们接济,自从恢复了低保,药费就不着急了,女儿的病情也稳定了。”

  与邹治忠一样,代表建议的办理惠及到全市的重度残疾困难群体。截至4月底,全市共有城乡低保对象43017户,81765人,其中残疾人20451人,约占全市低保人数25%。根据市民政局平时掌握的情况,目前,生活困难的残疾人不管是否单独立户,基本上都纳入了低保范围。

  肖于建告诉记者,下一步将继续加大社会救助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基层社会救助工作人员和社工队伍,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深入到每个社会救助对象家中宣传社会救助政策,解释社会救助政策,征求救助对象对救助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通过面对面沟通,形成政府和群众对社会救助工作的共识。同时,将继续指导县(市、区)民政局,特别是铁山区民政局认真做好残疾人社会救助工作,切实解决残疾人的实际困难,做到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应保尽保,有困难的残疾人能及时得到救助。

  “乐民之乐者,民亦乐其乐;忧民之忧者,民亦忧其忧”。在市人大常委会积极督办,承办单位主动作为,人大代表及时跟进的共同努力下,残疾人生活、医疗救助问题最终得以迅速改善和有效推进。(殷婷)



[来源:黄石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