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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 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和文物保护区

发布时间:2016-11-29  所属栏目:黄石要闻  点击次数:2104  返回上页

      28日上午,市长董卫民主持召开市政府第138次常务会议,研究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和4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等相关事项。

  会议强调,在城市建成区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有利于进一步改善我市空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我市要坚决推进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划定工作,对禁燃区内使用高污染燃料的燃煤锅炉、炉窑及各类炉灶等燃烧设施,在规定期限前改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或其他清洁能源,逾期未改用的,不得继续使用。对于禁燃区范围内的重点企业厂区给予暂缓过渡期,要求其限时改造。对于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工作,要加强宣传解释,增强社会公众的了解程度。

  会议决定,对市区的大冶钢厂职工俱乐部旧址、黄石北伐军二十军军部旧址、陆氏宗祠、大冶铁矿东露天采场旧址4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进行划定,切实做好我市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管理工作,确保文物安全。

  会议指出,开展全市工商质监行政管理体制调整,是按照国务院及省相关精神推进的改革工作。在调整工作中,要着眼于平稳交接,稳定干部职工情绪。要集中解决好干部职工身份甄别、相关事业单位分类、资产核定划转等重点工作。市政府将加大投入,为我市工商质监行政管理体制的调整工作提供保障。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相关事宜。(程婷)



[来源:东楚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