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服务三农

我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的现状、问题及建议

发布时间:2015-11-13  所属栏目:服务三农  点击次数:3525  返回上页

                                           我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的现状、问题及建议
                                                                    卢希兰
  近几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各种资源的消耗量越来越大,资源供给不足已成为我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一方面,我市自然资源十分匮乏,已进入资源枯竭转型城市。另一方面,每年约有5万吨的废钢铁、2万多吨废有色金属、1万吨的废纸及大量的废塑料、废玻璃、废旧电子产品等废弃物没有被回收处理、利用或没有充分挖掘其应有的价值,造成回收利用率低下,资源严重浪费。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要求,为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发展明确了目标。加快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发展,促进循环经济的建立,不仅可以解决资源短缺问题,还可减轻因资源过度开发和使用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和破坏,是实现自然生态系统和社会经济良性循环的重要途径,也是我市‘生态立市,产业强市,建设鄂东南特大城市的需要。
  一、我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情况
  上世纪50——60年代,为了解决社会物资严重匮乏问题,政府大力提倡勤俭节约、收旧利废,建立起了较完善的废旧物资回收系统。90年代以来,为了实现资源再利用,减轻环境污染,国家先后推出一系列优惠扶持政策,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较快。目前,全市再生资源回收企业13家,回收网点360多个,回收加工厂5个,从业人员约6000多人,年再生资源回收量15万吨以上,年回收总值接近4.5亿元。
  (一)非公有制已成为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主体。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原来计划经济时期物资部门和供销社系统垄断经营的状况发生了根本变化。大量农村人口进入这个投入少、技术含量低且利润空间较大的行业,无照游商、个体私营、股份制企业蓬勃兴起;国有回收企业因历史包袱重,经济效益低,改制以后经营日趋萎缩,不得不相继改行转业。目前,我市回收行业中个体和股份制等非公有制企业占99%,国有企业仅占1%。
  (二)经营逐步向深加工、多领域发展。近几年来,我市再生资源回收企业不断在深加工上做文章,基本摒弃了"收进来,卖出去"的传统经营模式,如大冶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博园产业园区采取了清洗、除油、去污、干燥、拆解、剪切、打包、破碎、分选、除杂等加工预处理手段,提高了再生资源的加工利用率。尤其是对电线、电缆、电机、家电、废塑料进行清洗后粉碎、加工成颗粒状原材料;废有色金属经过提炼加工压延成原材料;将边角余料等可用材料加工成各种小型产品;将不能直接利用的废料进行拆解、打包、压块,供给下端生产企业。
  (三)进入国际化的“循环经济”。据调查,大冶有色攀宇工业园是由大冶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和大冶攀宇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共同投资建设的,一期2500亩,拟建80万方米的厂房和附属配套设施,工业园内共有5个项目,其中:博园环保公司是我市目前“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建设包括“报废汽车拆解”、“有色金属回收”、电机家电回收拆解利用等重点项目之一,项目建成后可形成较为完善的再生资源综合回收、处理和深加工利用产业链。具有现代化拆解手段、设备的符合环保要求的电机,报废汽车,家电废料进口拆解加工基地(再生资源工业园)已投入使用,年可加工仅塑料废料达2万吨,产值可达1.2亿元。据统计我市废钢铁量连续三年超过4.5万吨,废杂铜、废铝、废电线、电缆、电机等五金电器超过1.5万吨;废塑料、废纸分别为0.6万吨和10万吨。来料加工技术水平逐步提高,与先进科研单位(广东新供销天宝再生资源发展有限公司)合作也由原来的松散型向紧密型方向发展。
  二、我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再生资源的品种和数量有了很大变化,再生资源回收行业随之也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和新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缺乏相应的管理法规和行业标准。2002年国务院取消了设立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企业特种行业许可后,我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管理没有一个明确性的法规,出现了管理真空,回收渠道混乱,一些无照游商和走街串巷的“拾荒帮”为各自的利益群体,各占“码头”、“地盘”,不许其他人插手,经营主体相对混乱,有时为了抢夺地盘不惜打架斗殴,导致竞争无序。严重影响公共安全。最突出的表现就是电力生产和城市公用设施被盗事件时有发生,有些回收网点甚至成为收脏销赃的场所。由于我市还没有制定废旧物资分类行业标准及技术规范,没有各类再生资源企业生产技术标准,造成回收网点无序发展,市场秩序混乱,不仅给城市环境综合治理带来了困难, 同时也导致大量可再生资源流失,更重要的是再生后的资源质量没有保证。
  (二)资源回收率低,不易回收的再生资源丢弃现象严重。回收企业只注重经济效益而忽视社会效益,“利大抢收,利小少收,无利不收”的现象普遍存在。对废钢铁、废铜、废铝、废纸等获利大的品种争抢收购;对废玻璃、废塑料等获利小的品种收购积极性不高;对废家用电器、电脑等电子产品的回收,由于难度较大,基本上是随垃圾丢弃,或被“拾荒帮”廉价收购,导致大量应当和可以回收的再生资源白白流失,既浪费了资源,又污染了环境。
  (三)行业技术进步缓慢。再生资源行业是企业利润低、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高的行业,近年来,由于缺乏资金投资和技术投入,行业技术落后。目前再生资源回收企业仍以手工劳动为主;大件废钢铁解体仍采用氧割和锤砸;废有色金属回收利用及对废家用电器、电脑中贵金属的回收,仍采用酸浸、火烧、人工拆卸,工艺流程落后,造成严重的二次污染。同时由于科技投入低,加之行业的经营与“破烂”相关,行业内的科技人员比重远远低于其他行业,企业自我发展能力的不足。
  (四)与国外同行业相比差距较大。目前,我国单位能源产出仅相当于德国的1/6、美国的1/10和日本的1/20,单位GDP的金属消耗量是世界平均水平的5倍,造成这种结果的主要原因是发达国家资源重复利用率大大高于我国。西欧、美国和日本等发达国家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已达到90%左右,且回收加工水平较高,并有一整套完备的防污措施。而我国在这方面比较落后,回收利用率不到20%,绝大多数废旧物资回收加工企业严重缺乏深度加工的能力,产品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较低,利润空间小,与国外的差距越来越大。

  三、建议
  再生资源回收工作是循环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生态文明目标能否顺利实现的关键,我们必须切实按照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充分认识新时期加强再生资源回收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探索规范行业发展的途径和方法,学习借鉴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研究制定有利于行业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建立与全市经济发展要求相适宜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
  (一)加快法规和标准建设。再生资源回收管理涉及多个部门,行业管理基础较差,经营秩序混乱,迫切需要出台一部调控力度较强的行政法规,以加强行业管理。应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着手制订绿色消费、资源循环再生利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各类再生资源回收制度,明确工业废弃物和产品包装物由生产企业负责回收,建筑废弃物由建设和施工单位负责回收,生活垃圾由政府负责回收,排放垃圾的居民和单位适当缴纳费用;制订充分利用再生资源的鼓励政策,在税收和投资等环节对再生资源回收采取激励措施。
  (二)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一方面要引进并吸收国外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促进我市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的技术进步,提高资源利用率;另一方面,制定相关优惠措施,加大招商引资的力度,积极引导外商向再生资源行业投资,鼓励外商来我市投资建立再生资源加工处理中心。同时,要与世界发达国家或地区的再生资源协会建立广泛联系,吸取他们在工业化过程中处理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问题的经验教训,借鉴其对再生资源行业的管理措施和相关政策,提高整个行业的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
  (三)给予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政策扶持。目前国家对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免征增值税的政策只能维持企业的生存,不能解决行业的发展问题。应制定有效的措施,在财政体制和投资体制改革的过程中,研究加大公共财政对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支持力度,并在信贷等方面给予必要支持,对经济效益差、但社会效益显著的不易回收的再生资源,国家在政策上鼓励企业回收和利用,包括支持一些经营好、符合上市条件的物资回收企业上市,为企业直接融资创造条件;对再生资源回收加工处理中心、再生资源信息网络等方面的示范项目,优先安排技改投资并给予财政贴息,缓解开发的资金压力。
  (四)规范再生资源回收加工网络体系。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是具有社会公益性质的行业,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发展愈趋重要,应当作为特殊行业来管理,并纳入我市经济发展纲要、城市建设整体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按照方便、卫生、规范、有序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建立城市回收网络体系,包括:社区回收站点设立;集回收、分拣、市场交易为一体的再生资源加工交易市场;综合利用加工网络建设。从根本上解决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环境卫生差、城市综合管理难的问题。
  (五)加强宣传教育。要加大对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重要性的宣传力度,将有关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知识列入中、小学教育课本,让循环经济在下一代的思想中根深蒂固;在大中专院校设立再生资源专业教程,培养专业技术人才;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通过举办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社会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意识,使全社会都来理解、支持和自觉参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