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大悟县委、大悟县人民政府下发了《中共大悟县委大悟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悟发[2016]9号),提出了总体要求,明确了改革目标,提出了十大改革任务,并成立了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大悟县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大悟县综合改革文件,强化了供销社权益保障,支持供销合作社采取多种途径,加大供销合作社危旧房产的改造和依法依规处置工作力度,盘活闲置资产所得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运行,优先用于消化供销合作社债务和改善农村流通基础设施等支持扶持政策。
文件出台前,大悟县委书记郝章新同志主持召开县委十三届第119次常委会会议,会议同意恢复设立大悟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监事会。大悟县机构编制委员会9月13日下发了《关于恢复设立大悟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监事会的批复》(悟编发[2016]70号),同意恢复设立大悟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监事会,核定监事会主任1名(副科级)、办公室主任1名,人员内部调剂解决。(大悟县供销社)大悟县委县政府出台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文件
发布时间:2016-10-12 所属栏目:各地动态 点击次数:3003 返回上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