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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6-09-18  所属栏目:各地动态  点击次数:2387  返回上页

       9月5日,十堰市委、政府正式印发了《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十发〔2016〕9号),在贯彻落实中发〔2015〕11号、鄂发〔2015〕22号文件的基础上,结合全市工作实际,对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做出了全面安排和部署,明确了全市供销社综合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实施意见》指出,全市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要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外修生态、内修人文的要求,紧紧围绕“三农”工作大局,以密切与农民的利益联结为核心,以提升为民服务能力为根本,以创新联合社治理机制和强化基层组织建设为重点,进一步激发供销社系统内生动力,加快建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适应城乡发展一体化需要、适应农业现代化需要的组织体系和服务机制。

       《实施意见》确定了全市供销社综合改革的主要任务。一是创新服务内容,增强为农服务功能。通过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强化城乡社区综合服务、稳步开展农村合作金融,密切与农民联系。二是创新基层组织建设,夯实为农服务基础。通过加快推进基层社恢复重建、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强行业协会建设和职业技能培训,全面提升综合服务功能。三是创新经营领域,增强为农服务的综合实力。通过继续实施“新网工程”建设、加强农产品流通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开展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拓展经营领域。四是创新企业管理,做大做强社有企业。通过深化社有企业改革、培育发展龙头骨干企业、理顺联合社与社有企业的关系,推动社有企业的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五是创新治理机制,强化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职能。通过构建“三位一体”的新型组织构架、构建联合社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建立联合社考核与评价机制,激发供销社系统内生活力。

       《实施意见》强调要加强对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组织领导。落实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责任,把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列入全面深化改革大局统筹谋划、协调推进。成立由市委、市政府相关领导为组长的全市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加大改革支持力度,重视和加强供销社领导班子建设,探索市辖区供销社实行市区一体化管理模式;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研究处理供销社历史性挂账、土地确权登记、改制职工养老、医保等历史遗留问题;加强供销合作社自身建设。大力实施人才兴社战略,加强职业能力建设,提升干部职工队伍素质,大力弘扬“扁担精神”“背篓精神”等优良传统;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加强合作经济理论研究,扩大宣传,汇聚改革发展正能量。(十堰市供销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