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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推行普法责任清单

发布时间:2016-08-17  所属栏目:黄石要闻  点击次数:2334  返回上页

     昨日,从市司法局传来消息,市委宣传部、市委法治办、市司法局、市普法办近日联合出台意见,在全市建立实施普法责任清单制度。据悉,我市是全省首批推行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的城市。

  记者发现,我市的普法责任清单具有三个特点。

  责任明确。表现为,普法主体明确。责任清单制度明确了市政府法制办、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市国资委等60个市级法治宣传重点对象、重点行业的主管单位,哪家单位承担什么普法责任,需要干些什么,干到什么程度,普法责任清单上一目了然;普法内容明确。比如市环保局要重点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保法》等相关法律;普法对象明确,既包括单位系统内的普法对象,也要包括系统外普法对象;目标明确,对各单位的普法普及率和社会知晓率制定了“硬指标”。

  实时考核。考核由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日常考核主要是依据各地、各部门上报的普法计划、方案、总结等考核。年底全市将成立考核组,制定具体年度考核方案,考核结果将纳入精神文明创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绩效考核评先表优的重要依据。同时,根据普法规划,重点主管单位何时需要完成何等普法任务,普法责任清单都有明确要求。

  注重实效。普法清单上规定,各部门、各单位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一把手责任制,落实分管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定专人负责日常工作,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工作总结和集中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情况及时报送备案。

  普法清单还规定,各级法治宣传教育主管部门是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责任制的监督主体,要发挥组织、协调、指导、督查等职能,要不定期通过民意测评、抽样调查、委托第三方机构调查等形式对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日常检查考核,加强经验总结和推介,表彰奖励典型,对落实不好的部门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

  我市一直是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城市,前不久荣获“全国2011-2015年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城市”荣誉称号。目前我市按照法治黄石建设的目标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贴近基层、服务群众,坚持创新形式、注重实效。以建立“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为抓手,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压实地方和部门普法责任,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法治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形成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格局,教育引导全民守法、全社会普法,为法治黄石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也为“七五”普法扎实开展创造良好条件。(石勇)



[来源:黄石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