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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做到全覆盖

发布时间:2016-08-11  所属栏目:黄石要闻  点击次数:2324  返回上页

      9日,市建委召开推进建筑工地创卫及扬尘防治工作专题会议,明确责任分工,要求加强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工作。

  按照市建委的分工,质监站负责下陆区和14个在建工地;安全站负责黄石港区、开发区和65个在建工地;市场站负责西塞山区和13个在建工地;装饰办负责全市其他装饰装修工程。

  同时,市建委要求建筑工地在施工现场管理上实行封闭管理,设置工程责任牌,落实具体责任人,现场设置排水沟及沉淀池,施工污水经沉淀处理达标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在工地环境治理上,现场临时设施、临时道路科学设置,施工区、材料加工及存放区与办公区、生活区划分清晰,厕所、食堂专人负责;在建筑垃圾处理上,裸露场地和堆放土方必须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现场主要道路和工地出入口地面必须硬化,出口处设置车辆冲洗设施。

  市建委将加强督促各工地负责人和责任人对工地的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列明清单,逐一销号整改。整改不达标的建筑工地必须停工,取消各级文明工地和优质工程参评资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罚上限予以严肃查处,记入不良信用“黑名单”并予以公开曝光。(廖巍巍)  



[来源:黄石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