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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供销社监事会2016年 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16-05-20  所属栏目:监事工作  点击次数:3362  返回上页

2016年,监事会工作要以供销社综合改革为契机,认真贯彻省社监事会工作意见,紧紧围绕市社中心工作,突出重点,全面履行监督职责,不断提高监事会工作质量和水平,为实现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加强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服务。

一、强化监督职能,推进供销社改革发展。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和湖北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意见》(鄂发〔201522号)、黄石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黄发[2016]10号)文件精神,切实强化监事会监督职能,把供销合作社打造成为与农民联结更紧密、为农服务功能更完备、市场化运行更高效的合作经济组织。这是供销合作社的新定位、新要求,也是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加快发展的新遵循、新方向,也是监事会参与和推进供销社改革发展工作的新目标。

二、服务全局,扎实推进综合改革全面发展。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明确了新时期供销合作社全面深化改革、加快发展、强化治理体制建设等总体战略规划和实现路径,这既是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基本原则和工作重点,也是监事会参与和融入综合改革工作必须把握的原则和大局。全市供销社系统各级监事会要围绕深化综合改革的大局,积极参与、服务、监督、推动各项工作,促进供销合作事业全面健康科学发展。

三、抓住关键,切实履行监督职能。供销合作社实行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的管理制度,监事会的关键作用就是行使好监督职权,企业监事会也是如此。因此,各级监事会要围绕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切实履行好监督理事会对章程和代表(股东)大会决议和对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的职权,强化监督工作,积极履责;对系统改革发展情况要进行深入调查、监督检查、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四、突出重点,督促加强对社有资产监管。监事会要始终把强化对社有资产的监督作为工作重点之一,联系本地实际,实行分级负责,强化责任落实。通过开展审计监督、审计调查、专项检查等方法和手段,加强对经济活动的跟踪和分析,监督经济运行质量效益,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五、增强意识,坚持问题导向开展调查研究。各级监事会和各位监事要从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大局出发,善于发现、勇于正视改革发展中的突出问题,把问题意识贯穿于监督工作的全过程。社情民意信息联系点总数达到6个以上,要针对社情民意信息反映的实际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解剖麻雀,提出合理化建议,助推问题解决和事业发展。

六、推动创新,以能力提升拓宽工作思路。当前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任务更重、情况更多元复杂,监事会要适应新形势,破除思维惯性,勇于创新,以创新驱动改革发展。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专业知识培训,不断自身提升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开拓思路,创新手段,推动工作。

       七、完善制度,扎实推动监事会各项工作。各级供销合作社要站在事业全局的高度,积极推进组织机构建设,实现市县级供销社监事会机构全覆盖,并不断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和管理办法,切实加强监督工作的组织领导,积极争取把强化监事会监督列入各地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方案,强化共同责任,加大宣传力度,扎实推动监事会监督工作再上新台阶。(刘来雨)